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确保驻村帮扶队伍力量不减,吉首市按照“四个不摘”总要求,持续发挥驻村帮扶力量,落实驻村帮扶工作。
一是落实“四个不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委决策部署及相关文件要求,吉首市结合实际,持续做好选派工作,向127个驻村帮扶责任单位持续征集力量,精心选派155支驻村工作队,155名第一书记和227名驻村工作队员,在全市152个村(社区)和3个易地搬迁安置区开展驻村工作,全市驻村干部平均年龄41岁。同时,下发文件《吉首市2021-2022年省、州、市驻村工作队分派方案》,确定市级联村领导52名,细化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压实驻村管理。吉首市出台驻村工作管理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工作队日常管理各项工作,每月下发《工作提示》,帮助工作队理清本月工作要点,督促全市驻村工作队严格遵守驻村考勤、请销假登记等各项管理制度,记好工作日志,保持工作定力,继续做好后续帮扶工作。先后组织全市驻村(社区)工作队学习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等重大文件精神,省、州、市14名第一书记参加湘西州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示范班,召开吉首市省州驻村工作队2022年第一季度乡村振兴工作座谈会、2022年吉首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业务培训会、吉首市驻村(社区)工作队2022年第三季度乡村振兴工作座谈会等会议,2022年吉首市驻村干部参加培训累积1650余人次,切实提高干部乡村振兴业务能力。吉首市通过实行常态化督导制度,每月按照“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督导,将督导结果充分运用到日常调度、考核工作中,并按时开展2022年度驻村工作队人员的“平时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准确无误。
三是坚持关心关爱。吉首市驻村办8名工作人员分乡镇联系到村到工作队,除日常工作提醒通知外,随时为工作队提供业务咨询、文件搜索等服务。2022年向16名困难驻村工作党员、9名“七一”困难驻村工作党员发放慰问金,为全市2022年一线驻村干部、市、乡两级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共计490人统一续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继续为驻村队员扎根一线全力护航。
四是提升驻村实效。根据州委文件要求,吉首市制定全市结对监测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安排5711名干部结对帮扶1207户监测户、结对联系10598户稳定脱贫户,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并建立了相关台账,定期进行系统信息更新录入。组织全市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大力开展“六看六查”防返贫和“四治三种一创”促振兴。通过结对帮扶电话督导和日常联村督导,群众认可度在98%以上。同时结合我市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实地、视频、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对全市154个村(社区)开展“敲门行动”和上门宣传情况进行督查,要求驻村工作队全员到村开展“敲门行动”,逐门逐户上门宣传近期不返乡政策和排查返乡人员。汛期期间组织全市各驻村工作队坚决做到“三个一律”、认真落实“五个到位”,严格执行“四个必查”,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并启动督查程序,对全市驻点村(社区)防汛抗灾工作开展情况、驻村工作队驻村宿村情况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情况显示全市村(社区)均能够按时按要求在村开展防汛工作,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五是提高帮扶实效。吉首市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出明确要求,大力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消博攻坚”行动,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努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市组织结对帮扶(联系)干部对所帮扶的155个驻点村(社区)全面开展了集中排查大走访。全市帮扶(联系)干部对未消除风险户、已消除风险户、稳定脱贫户已完成走访,驻村工作队共开展三大集中排查行动478次,三大集中排查行动户数4188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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