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浏阳市委组织部专门组建检查组开展选人用人专项巡察检查,切实提升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制定选人用人专项巡察检查重点内容清单,紧扣选人用人、干部担当作为、干部管理和机构编制等重点内容开展巡察检查。在选人用人方面,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执行党组工作条例等情况;在担当作为方面,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在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等情况;在干部管理方面,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执行因私出国(境)规定、中层干部管理等情况;在机构编制方面,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执行“三定”规定、人事编制管理规定等情况。2019年以来,共分9批次对75个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巡察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共400余条。
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线索,及时要求被巡察单位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对反映突出、线索具体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不等不拖、立行立改,并及时将情况向市委巡察组报告。被巡察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落实到位。完成整改任务后,及时将整改情况进行销号。整改措施不具体、落实不到位的,责成其重新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定期开展“回头看”,进行重点跟踪检查,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并把整改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讯员 谢光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