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绩效考核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突出考核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以精细化、精准化、精确化的“三精”理念推动绩效考核工作走深走实,争当“强中心城区”战略的排头兵。
一、科学筹备,确保考核流程精细化
科学搭建组织架构。为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区委书记主动过问并对绩效考核移交组织部门工作开展调研,明确专人专岗以及编制划转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成立以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的区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区委组织部,划转2名熟悉区情并具有乡镇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专职负责绩效考核工作。周密制定考核方案。根据省市绩效考核工作精神及实际工作要求,在广泛征求区领导、区直及驻区单位、镇(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对镇(街道)绩效考核指标框架设置6个一级指标、28个二级指标,对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绩效考核指标框架设置6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力争考评内容全面准确,考评指标科学合理,考评结果公平公正。多次召开区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最终制定《苏仙区2022年绩效考核方案》。及时开展考核培训。组织全区各镇(街道)和承接市绩效考核指标任务的区直单位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召开业务培训会,就全区2022年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解读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安排区“十大重点工作”办、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科工局、区商务局分别讲解高质量发展指标和重点任务指标。通过培训促使相关部门努力适应新形势、努力创造新业绩、努力干出新成效。
二、综合调度,确保指标研判精准化
加强指标跟踪管理。对绩效考核工作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分析”,年中、年末根据市绩效办下发《重点工作绩效指标任务进展情况通报》制定《苏仙区涉市指标进展情况专报》,并联合相关考核单位,及时跟踪指标进展,加强分析研判,对进展缓慢或落后的情况向责任单位下发《绩效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落实。持续完善计分办法。对《苏仙区2022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中部分暂未明确计分办法的数据采集单位进行持续跟踪调度,督促其及时对接市级相关部门,认真制定计分办法细则,并明确数据采集单位年终只能严格按照计分办法对相关镇、街道,区直机关进行评分,未严格按照计分办法评分的,一经发现查实对相关单位扣除重分值。建立及时通报制度。建立通报表扬和通报批评制度,加大情况通报和问题反馈力度,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促推中心工作的鞭策效应,对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推进重点工作、建设重大项目、破解重大难题上立说立行、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创先争优、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对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站位不高、推进不力、成效不好、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
三、奖优罚劣,确保结果运用精确化
突出正向激励。被评为优秀等次或荣获特别贡献奖等重大荣誉的单位,适当上调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比例。设立特别贡献奖,对在“十大重点工作”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可评为特别贡献奖单位,不占所在类别单位评优指标,奖励资金可奖给有功人员。明确惩罚机制。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区委、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单位班子成员不得参与奖励项目评选,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比例降低至不超过10%,并由人事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其班子成员和具体责任人的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单位干部职工年度绩效奖金在合格等次的基础上扣减50%。对连续两年绩效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强化末位淘汰。明确部门工作在全市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一律不能评先评优,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一律不能评先评优,单位干部职工评先评优比例一律下降5%。驻区有关单位综合得分当年度在同类单位排名末位且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或连续两年排在末位的),其考核结果抄送上级主管部门,建议调整其主要负责人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