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副书记的帮助指导下,仅用27天就清收村集体尾欠款584万元。”谈起市里选派的法治副书记,山东省寿光市文家街道文家村村民纷纷竖起大拇指。
针对村级事务管理不规范、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今年以来,寿光市按照“双向选择、应派尽派”原则,从司法部门择优选派50名政治素质高、熟悉农村事务的党员法官、律师兼任重点村法治副书记。法治副书记实行席位制,做到“四不三参加”,不占所在村党组织班子职数,不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不以选民身份参加任职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及届中选举,不领取村干部报酬;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主题党日等村内重要活动。
建立村级法治事项清单,明确法治副书记党建指导、矛盾调解、村务监督等5项职责。每周入村走访1次,指导完善村规民约,为村“两委”和党员群众提供法制宣传、司法调解等服务,对村集体土地流转、重点项目招投标、村级合同签订等事项,从法律层面审核把关,帮助村集体规避法律风险,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一线。法治副书记任职村作为派出单位的党建工作联系点,经常性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推动服务资源下沉。
为强化激励约束,将任职村治安稳定状况、涉法涉诉案件数量作为履职评价主要内容,每年择优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法治副书记,评价结果与职级晋升、评先树优相挂钩。对作用发挥不到位、群众不满意者,及时提醒约谈,必要时召回调整。目前,已开展法治讲座27场,解答法律咨询420余人次,清收村集体尾欠款1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