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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一次专题学习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2-08-25 05:03:21 作者:admin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8月19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一次专题学习交流会。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主持会议并讲话,省直工委讲师团团长胡建忠作学习点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雅清、检务督察局局长曹雪峰、二级高级检察官丁国军和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计划财务装备处党支部负责人及青年干警代表围绕专题依次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

  要自觉运用系统思维,做到融会贯通。坚持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四卷结合起来学习,注重运用系统思维,从整体上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形成、核心要义、发展脉络和时代特征,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历次政治轮训成果,推动“大学习”持续走深走实,做到上下融会、左右贯通,切实感悟真理力量,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提高理论水平,指导工作实践。

  要自觉运用实践思维,实现学以致用。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胸怀“国之大者”,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行动上,注重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以“如我在诉”的情怀把检察惠民实事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敢于斗争,明确斗争方向,把握斗争策略,增强斗争本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打造敢监督、会监督的专业化检察队伍。

  要灵活运用创新思维,激发学习热情。要通过“党建+检察+N”联盟形式理论联学,促进党支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要大力推出一批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让融为一体的政治与业务建设可见可感。中心组成员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结合自身学习实践和分管工作,给党员干部讲好思政宣讲课。机关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丰富学习形式,充分激发检察干警学习热情,并注重选树好的学习典型,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机关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jcyw/202208/t20220822_38056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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