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温暖控申”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依法能动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压实信访化解责任,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枞阳县检察院制定的《县检察院关于实行“家人式”陪访、构建“法律监督+信访”闭环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近日经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同意并转发至全县各单位。
《方案》阐述了“家人式”陪访的重要意义、适用范围、主体和责任以及角色和任务;明确了“详细了解信访诉求,研判信访事项的性质”、“分析诉求处理过程,依请开展‘家人式’陪访”、“能动履行法律监督,压实信访化解责任”、“融合运用‘四大检察’,闭环解决信访诉求”四步走的“家人式”陪访工作程序,为后续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指导。
《方案》还从人民至上理念、摒弃本位主义思想、协调“四大检察”职能、克服错误接访思想等方面对“家人式”陪访工作的落实做了具体要求。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208/t20220823_38059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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