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庭申请的警车去哪里了?办理什么事项,现在具体位置在哪儿?请你往单位工作群里发送实时位置共享……”近日,太康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警车使用情况进行精准监督,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让“咬耳扯袖”常态化、谈话提醒精准化。
该纪检监察组根据太康县法院各庭室的派车申请及拟前往地点,按照用车登记表随机抽查派车使用情况,通过电话询问情况、微信发送实时共享位置、抽查相关卷宗等方式,检查派车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等现象。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太康县法院党组,并对存在问题的庭室及相关负责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截至目前,共对不按派车申请及拟前往的出车地点使用警车的5名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对警车返回单位后,不及时上交车钥匙,影响单位再次派车的3名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对申请派车后不出车,涉嫌套取出差补助的2名庭室负责人进行了全院通报批评;对出车后违规停放警车,造成不良影响的2名干警给予了诫勉谈话。
“警车外出是法院的一面旗帜,代表法院的形象,必须规范使用。通过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对警车的精准督查,我院干警规范使用警车的意识明显提高了,违规使用警车套取补助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也方便了我们的管理,极大地提高了警车的使用效率。”太康县法院后勤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王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