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倡廉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案情追踪

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09-09 01:22:39 作者:admin   来源: 安徽先锋网

  8月31日,省纪委监委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切实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共同营造平安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将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局原局长、主任李宏醉酒驾驶问题。2021年3月12日,李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2月15日,李宏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15日、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00元。今年5月,李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宣城市生物工程学校原副校长汪荣华醉酒驾驶问题。2021年9月18日,汪荣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今年1月20日,汪荣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今年6月,汪荣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原四级主任科员丁绪峰醉酒驾驶问题。2021年8月20日,丁绪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1年11月24日,丁绪峰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今年6月,丁绪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池州市东至县花园乡原副科级干部倪锦平醉酒驾驶问题。2020年12月20日,倪锦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1年10月14日,倪锦平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今年6月,倪锦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原文链接:http://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26933?ClassId=310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