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萨市达孜区公安局邦堆乡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5名流动人员在明知辖区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控的情况下擅自驾车外出。
经核实人员身份信息,欧某、次某、吉某、旺某和次某5人系达孜区邦堆乡林阿村宏发南北山绿化项目部员工,户籍地均为日喀则,9月2日19时许,5人擅自驾驶车辆从达孜区邦堆乡林阿村12组宏发南北山绿化项目部外出,企图返回日喀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邦堆乡派出所依法对欧某等5人分别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将5人移交至达孜区邦堆乡林阿村委会。
达孜区公安局提醒,疫情期间,广大干部群众需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惩,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