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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曲沃:以“我管”促“都管” 能动司法为人民

发布时间:2022-12-13 19:34:28 作者:admin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曲沃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调解了刘某某追索劳动报酬案,刘某某当场收到劳动报酬款10000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3月,刘某某在靳某某负责的曲沃县某公司工程项目中从事铲车司机工作,同年8月份,靳某某将刘某某辞退,尚余两个月零八天的劳动报酬未予支付。刘某某被辞退后,曾多次向靳某某索要劳动报酬,但靳某某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

  2022年10月,刘某某向曲沃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我院立即对案件情况及劳务工资表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查。经核实,双方之间属于劳务关系,且靳某某也存在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刘某某劳务报酬的情况。检察官们设身处地从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并重点对靳某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和耐心疏导,在检察官们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的调解下,原本矛盾激烈的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对立情绪,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靳某某当场付清了拖欠刘某某工资10000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支持起诉工作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现实生活中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劳动者索要工资难,该向谁要?怎样要?能否要到?都是他们最担心的问题。我院以支持起诉将劳动者维权引入司法程序,让劳动者要工资有底气,有信心、有保障,维护了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以“我要管”的积极态度促进、协调、支持有关职能部门“都要管”,用实际行动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落到实处。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dfdt/202211/t20221114_38761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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