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保靖县辖区内的吕洞山镇素有“苗族圣山”的美名,苗语是这里通用语言之一,虽然大多数本地人都可以使用汉语进行交流,但仍有部分山区的苗族群众无法准确使用和理解汉语。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少数民族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诉讼的权利,接续转化为支持各族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有力抓手,保靖县检察院大力培养“苗汉双语”检察官组成“苗语专班”亲赴民族地区办案,形成批捕、起诉、庭审全程双语诉讼程序,受到各族干部群众赞不绝口。
11月17日,伴随着汽车的轰鸣声,保靖县检察院苗语办案专班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踏上了前往吕洞山镇黄金村的路途。
经查,9月27日中午,黄金村3名村民共携带3瓶“灭少利”农药来吕洞山镇夯吉村小地名叫“夯交八”河流处,以药鱼方式捕捞水产品共计386条,被巡逻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保靖县农业农村局认定,本案案发地点属于夯吉河天然水域,案发时间系禁渔期,涉案工具和捕捞方法在天然水域禁用,非法捕捞的水产品无珍稀鱼类。
审讯现场,针对犯罪嫌疑人听不懂、讲不来汉话的情况,办案检察官结合实际案例和通俗易懂的民族语言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帮助犯罪嫌疑人认识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3人药鱼的违法行为对夯吉河流域水域生态环境的毁灭性打击,3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真诚悔罪,愿意出资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以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除此之外,考虑到村民们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了解不深,检察官还在村头以“院坝会”的形式为村民上了一堂以生态保护为主题的法治课,进一步提升了大家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用民族语言办案,不仅能让沟通更加顺畅,更是打开少数民族群众心门的一把金钥匙!”此次办案的石秀冲检察官对推进苗语专班建设深有感触。
赴民族地区使用双语办案,不仅是保靖县检察院擦亮自身检察品牌的有力创举,也是立足办案实际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生动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