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单位主要领导的亲外甥,这么长时间的见证,骗谁都不会骗您,您的事情就是小事一桩……”当遇到熟人用这些骗术找上你时是否会觉得上当受骗了呢?然而,信任是一把双刃剑,如果盲目相信别人,不筑牢自己的心理防线,一旦骗子拥有了信任的加持,实施诈骗的阻碍就会降低很多。近日,经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阳某某诈骗案,其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阳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4个月,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并责令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2020年4月,被告人阳某某对其女友杨某谎称自己是某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外甥兼司机,能够利用自己的关系帮人介绍安排工作。2020年5月,杨某的母亲张某得知同事伏某某的儿子待业在家需要找工作后,遂介绍伏某某夫妻与阳某某见面。阳某某承诺可以将被害人伏某某的儿子介绍到长沙某事业单位工作,并能够解决编制问题。阳某某以协调关系需要资金、请人吃饭需要经费等虚假理由要求被害人伏某某出资。
被害人伏某某亲眼见到阳某某派头十足,并在其花言巧语下信以为真。为求稳妥,要求阳某某的女友母亲张某做担保,先将钱转给张某,再由其转交给被告人阳某某。之后,在2020年5月7日至9月3日,被害人伏某某先后多次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共计人民币28.3万元给张某,由其转交给阳某某用于前期活动经费、请客送礼等。但阳某某声称自己的微信、支付宝受限不能收钱,要求女友杨某及其母亲取现金交给自己,于是杨某母亲将钱取现后再交给阳某某,但阳某某只就其中的10万元出具了收条。
期间,伏某某、张某不断催促阳某某落实伏某某儿子的工作问题。为拖住两人,阳某某利用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相关入职表格,盖好假印章后交给伏某某的儿子签字。
至9月3日,被告人阳某某因另一起诈骗案被湖南省桃江县公安局抓获,伏某某、张某才得知被骗。2022年2月,被害人伏某某在追回被骗的钱款无果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2022年7月将在湖南省津市监狱服刑的阳某某押解回长沙重审。
经查,阳某某已多次冒充他人身份实施诈骗,一会儿自称是某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帮忙找工作,一会儿摇身又变成某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亲戚……且因诈骗罪已两次被判处刑罚,如今并未改过自新,又“重操旧业”。
检察官释法:近年来,以“介绍入学”“解决工作”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屡屡发生。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读书、就业等都应通过合法正规途径,靠自身努力实现人生价值,“花钱找关系”绝非捷径,请不要盲目轻信他人,给骗子留下可趁之机,一切涉及到个人财产的情况都需要特别谨慎,如果发现上当受骗,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