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普通的图片,一旦被赋予“数字藏品”的噱头便身价倍增。许多人经不住“高额回报”的诱惑进行“投资”,直到钱打了水漂,才发现自己入了“坑”。近日,由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以投资数字藏品获得高额返利的诈骗案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某等7人3年10个月至2年2个月不等的刑期。
2022年,李某某安排刘某某、肖某某、雷某某等人作为业务员,并购买了手机、微信账号分发给他们使用。业务员添加微信好友,营造成功人士人设,建立信任。同时,李某某在网上购买了用于诈骗的某数字藏品APP,并让业务员在购买的该数字藏品投资平台注册账户,向微信好友推荐该平台,宣扬该平台无风险,获利高,吸引微信好友投资。欲待时机成熟则关闭该平台,将投资者的资金占为己有。同时,为进一步取得信任,李某某等人建立了一个微信群,冒充已经获利的投资者,在群里不定期发送平台内虚假的充值提现记录,制造很多人投资该项目获利的假象,引诱他人投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李某某等人通过虚假的数字藏品投资返利方式骗取了12余万元。
检察官温馨提醒: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国民财富的不断增加,数字藏品投资备受青睐,也成为不法分子觊觎的目标。警惕他人以投资数字藏品高额返利为名,行诈骗钱财之实。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牢记理财投资有风险,高额回报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