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和《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案件质量,8月16日,鼎城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案件评查活动前,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笑菠介绍了本次案件质量评查方案、评查程序、内容标准和案件基本情况,并表示希望人民监督员提出宝贵意见和真诚建议,真正做到“你们‘真监督、真建言’,我们‘真欢迎、真接受’”。随后,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该院近年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总体情况。评查中,人民监督员对评查卷宗材料进行了详细的查阅,就案件办理的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与检察官交流讨论。
“参加这次案件评查工作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加深了我们对检察办案的认识理解,增强了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更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担当,今后我们将持续参与检察办案活动,依法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人民监督员在评查后发出感慨,并从自身作用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发展方向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下一步,鼎城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系,听取来自社会各方的声音与意见,充分凝聚内外监督合力,更好地借助人民监督员作为监督检察办案“第三只眼”的力量,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