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中市纪委监委对晋中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尹晓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尹晓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取财物;违规同意公办高中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联合举办高考补习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规安排退还履约保证金;违规安排提供银行贷款担保,造成国有公司损失风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单位资金;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
尹晓明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晋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晋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尹晓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晋中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尹晓明简历
尹晓明,男,汉族,1963年2月生,山西榆次人,大学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3月任太谷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12年1月任晋中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
2019年7月任晋中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晋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