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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扎实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02 01:59:55 作者:admin   来源: 七一网

  

  

  

  近年来,大渡口区坚持和发展“浦江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积极引导群众就地反映信访诉求,依法高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自《条例》制定出台以来,大渡口区多渠道、多平台、多形式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推动《条例》落地落实。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宣讲,区信访联席办分批次、分层次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各镇街各部门围绕“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主题开展宣传月活动,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党校、进商圈,面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厉行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营造出群众依法有序文明信访的良好局面。

  坚持高位推动,把《条例》落实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上

  家住跃进村街道的徐某因临时门市被依法强制拆除,持续上访要求赔偿。为解决徐某问题,包案区领导高度重视,组建工作专班多次研究,经耐心调解,徐某息诉息访。一起持续17余年的信访事项得到彻底化解。

  传承践行“浦江经验”,高位推动化解信访积案,是大渡口区落实运用《条例》,推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区委、区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将市级交办和区级自排的“四重攻坚”信访突出问题、“清仓见底”信访存量问题和“民生服务团”群众信访问题纳入集中攻坚范围,交由“四大家”领导带头包案,采取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方式,主动沉下身子到基层“把脉问诊”,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各镇街各部门协调联动,围绕案件组建包案专班、工作台账,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针对短期内暂不能化解的矛盾问题,持续开展教育疏导工作,一体推进解决问题、帮扶救助、思想疏导,实现“事心双解”。

  坚持多元化解,把《条例》落实在有声有色基层治理上

  辖区居民张某多次通过写信的方式反映其房屋被拆迁,一对和田玉狮及20多盆名贵花草丢失,要求赔偿。经调查核实,发现其反映问题无事实依据,但张某坚持己见。工作专班邀请处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的基层组织参与调解,与张某进行交流沟通,开展引导劝导与关心关怀工作;区法院、公安、信访、住建等部门和街道、社区合力开展思想疏导。经多方努力,张某最终转变观念决定不再信访。

  坚持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活动的基础上,注重统筹发挥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工志愿者等专业人士优势,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社会乡贤作用,整合资源,团队服务,依法、有效、快速化解矛盾。

  坚持人民至上,把《条例》落实在用心用情为民解难上

  《条例》实施以来,大渡口区各级各部门共接待办理群众信访事项4202件次;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群众3702件次、5048人次,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民生问题。

  坚持以《条例》为指导,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通过进一步完善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规范化建设,与区涉法涉诉中心、区“莎姐”调解中心合署办公,健全32项工作制度,有效推动信访问题“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络等形式反映诉求,使网上信访成为全区信访主渠道,有效降低群众信访成本,提高信访工作效率。通过积极创新机制,重心下移,构建“莎姐”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三级工作体系,形成具有大渡口特色的信访法治文化阵地,努力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人民群众也在信访过程中逐渐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一年来,大渡口区信访工作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得到了辖区居民高度认可,大渡口区成功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县)”,区信访办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下一步,大渡口区将继续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坚决用党内法规规范信访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信访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3842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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