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上海黄浦检察
一家美容企业为了推广脱毛产品,在广告画面中将“多毛体态”的女性隐喻为猩猩,贬低损害妇女人格。这起事件看似没有个体受害者,性质却较为恶劣。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上述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行为,赋予检察机关怎样的权利?检察机关如何通过“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消除违法广告引发的负面影响,有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10月27日下午4点,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室主任谷莺、检察官邵怡将走进FM93.4上海新闻广播《法眼看天下》直播间,与您共同关注,敬请期待!
收听时间
10月27日 16:00
收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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