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51号),以及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荐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候选对象的通知》(鄂人社奖〔2023〕43号)精神,经全省各地人社局、检察院逐级审核推荐,湖北省评选推荐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模范检察院推荐对象;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亮(女),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何娅茜(女)作为全国模范检察官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11月2日前,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 文
联系电话:027-67888610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56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
邮编:430071
2023年10月27日
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一、全国模范检察院推荐对象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强基础、提质效、创一流,精进有为,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为国家级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该院积极能动履职,做高质量发展护航者。成功办理公安部督办2起涉黑案件,共办理批捕案件2803人、起诉案件2679人。在工业园区建立“检察驿站”一站式平台,高质效办好895件涉营商案件,《检察日报》“大检察官推荐”栏目推荐成果。强化监督,做公平正义捍卫者。高质效法律监督,人均办案量居全市前列,近千份检察建议均回复采纳,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书获评全国民事检察优秀文书。益心守望工作室办理488件公益诉讼案件,运用一体化机制办理“三角湖围网养鱼案”“违建别墅占用农用地案”等典型案件,获评首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科技赋能,做检察现代化践行者。作为湖北科技强检示范院,研发“偷漏缴环保税”法律监督模型线索成案率达35%,开发“阳光云督”等轻应用,实现检察服务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连续三年在全市智慧检务“轻应用”评比中获奖。党建引领,做检察铁军锻造者。作为全国先进基层院、全省检察文化示范院,“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经验被最高检作为党建与业务融合品牌推介。形成“精细化管理、精品的工作、精干的队伍”的“精进”品牌,锻造出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二、全国模范检察官推荐对象
1.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亮
刘亮,女,198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该同志政治坚定,司法为民,工作严谨,业务精湛,守护正义。作为二十大代表后,积极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宣讲18场。任市院政治部主任时,协助党组打造“全市检察机关青年干警先锋班”品牌,发挥自身优势做好传帮带。作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在公诉岗位默默奉献14载,主办了涉案金额高达16亿元的郭某等7人合同诈骗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办理的非法采矿案被央视《今日说法》两会特别节目播出,陈某等人故意伤害案被评为省优秀诉讼监督案件。所办理的黄石地区首起涉黑案,受到张军检察长肯定,指导办理全市涉黑涉恶案件10余件,2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作为省检察业务专家,所撰写的《共同犯罪追诉时效问题研究》等多篇文章,在省市级刊物发表。2020年主动赴一线参加疫情防控,办理的多起案件获评全省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资助多名贫困学生,关爱受害人,被称为“爱心检察官”。
2.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何娅茜
何娅茜,女,34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从检13年来,先后多次获评上级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一等奖、业务能手,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被评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该同志恪守检察职责、对党绝对忠诚。办理刑事案件一千余件,无一错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为铲除黑恶实力赖以滋生的土壤,贯彻深挖根治,共监督追加起诉涉黑涉恶成员11名,引导公安机关查扣涉黑涉恶财物8千余万元,围绕行业清源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深怀爱民之心、常办利民之事。为数十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百万余元,联合相关部门为20余名因案致困的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办案中坚持全力追赃挽损,为网络犯罪被害群众挽回财产损失170余万元。能动履职,成绩突出。探索建立“强化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五步审查法”“非羁押涉案人员监督管理工作办法”等工作创新机制,所办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全省侦查活动监督典型案例、全省保护公民人格权典型案例。为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相关要求,她协调推动与辖区内城管、公安、经信等部门形成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合力,监督排查处理窨井盖“吃人”“伤人”隐患46处,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