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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2 04:10:31 作者:admin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51号),自治区严格按照条件、程序和要求,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面向全区检察机关开展评选推荐工作。通过所在单位推荐、各地市检察院逐级审核,经自治区评选推荐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全国评选办初审同意,拟推荐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检察院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席淑娇同志为“全国模范检察官”。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3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自治区评选推荐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91-6249102

  传真:0891-6249101

  电子邮箱:xzjcxjc@163.com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娘热路21号

  编码:850003

  

  附件: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事迹简介

  

  西藏自治区评选推荐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30日

  

  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推荐对象事迹简介

  

  一、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检察院事迹简介

  2018年来,达孜区院在仅有17名干警(其中8名检察官)的情况下,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为抓手,忠诚依法能动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128件,检察官人均办案量141件,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积极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帮助群众追索劳务费等共859.6万余元,督促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及回收废弃农膜2100余吨,涉及面积万余亩。近年来,该院整体案件数量和质量均呈上升趋势,2021年、2022年比2020年案件量分别上升10倍、8.3倍,能动履职案件中,2021年和2022年案件量比2020年分别成22.62倍和18.06倍的上升。

  该院始终紧盯老百姓身边的大小事,把“小案”当大案来办,坚持走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溯源治理的路子。2022年办理的章多乡尊木采村878名群众追索劳务费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典型案例,丁某某等人非法捕捞纳木措裸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五周年“好案件”,并被多家媒体宣传报道。该院连续两年在达孜区“目标绩效考核”中荣获一等奖,2020年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2023年被授予“西藏自治区维护青少年权益岗”,30人(次)受到上级表彰,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态势。

  二、席淑娇同志事迹简介

  席淑娇,女,汉族,1988年1月出生,现任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2010年5月,席淑娇怀着对西藏的向往和奉献祖国边疆的真情,加入西部计划成为一名志愿者。在一年的志愿服务期内,不仅出色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还做出留在西藏、扎根西藏的决定。2013年12月,席淑娇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硕士毕业后,通过公招进入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她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理念,努力做到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五年来,共办理刑事案件189件,有罪判决率100%,办理的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并多次被区检院、市院抽调办理专案。因成绩突出,在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竞赛中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在第三届西藏自治区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竞赛中以第一名成绩荣获“全区十佳公诉人”称号。因个人专项能力突出,被山南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被乃东区委、区政府授予“最美基层干部”称号,被最高检纳入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jwgk/tzgg/202310/t20231030_60004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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