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纪委监委强化政治担当、立足职责定位,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通过对拟澄清对象多方评估、严格审批流程,积极稳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为敢于担当干事者鼓劲撑腰,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
强化宣传引导。制发《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及不实举报澄清正名进行专栏宣传。组织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宣传普及信访举报知识,发放《指南》1800余册。通过“廉政灵武”微信公众平台,转发《检举控告指南》小视频,加强正反两个方面政策规定的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利。
联合研判分析。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支持依法检举的同时,建立日常监督与问题线索评估衔接机制,把掌握的情况作为问题线索甄别研判、性质评估的重要参考。经初步研判,对信访件反映问题涉嫌诬告或不实举报的,信访和案管部门提示承办部门重点关注;承办部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开展核查,还原事实真相,对经核查属于不实举报的,邀信访部门开展联合研判,决定是否予以澄清正名。
做实澄清正名。对澄清正名条件成熟的失实检举控告,在征得被举报人同意后,按照“谁办理、谁澄清,只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进行澄清,不对澄清对象进行全面评价”的原则。由核查组视情况以口头澄清、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予以正名,让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截至目前,已对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灵武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