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护航企业健康发展,11月6日,常宁市检察院召开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公开听证会,市人大代表,市委政法委、公安局、税务局、工商联、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代表,听证员等受邀参加听证。
2022年底,该院受理了一起涉嫌虚开发票罪案件。因经营需要,涉案企业将公司部分股权对外进行拍卖,为抬高拍卖价格,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财务会计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虚增企业固定资产。案发后,两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常宁市公安局投案。
经查证,犯罪嫌疑人虚开的发票在公司账目、拍卖中未实际使用。为充分发挥刑事威慑与合规激励的叠加效应,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该院对该案适用企业合规改革办理。在6个月的合规考察期内,涉案人员认真听取检察机关及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提出的整改意见,经承办检察官及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人员多次前往涉案企业实地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目前已完成验收。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阐述了案件事实、证据审查、企业合规情况及整改情况,鉴于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且企业合规整改已通过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验收,检察机关建议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员就部分案件细节、合规整改措施等进行了提问,在听取各方陈述及充分讨论后,听证员经充分讨论后一致认为:本案犯罪事实认定清楚、定性准确,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合理、科学,同意检察机关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在发表陈述意见时表示“我们已经充分认识到了错误,往后一定会依法依规经营企业,做好服务,回馈社会,努力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引导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有效助力民营企业长效健康发展。希望涉案企业能真正做到长期合规、持续合规、有效合规。”市人大代表胡爱华谈道。
下一步,常宁市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持续跟进监督企业后续合规整改落实情况,做好涉案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合规建设,以合规建设促企业健康发展,为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