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倾听群众呼声、履职尽责的主要渠道,兴庆区纪委监委以“三个提升”的有力举措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督办催办,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坚持分类处置,通过下发《案件预警通知书》《信访督办函》等形式,对收到问题线索一个月内未处置、初步核实六个月无实质进展、立案审查调查后超一年未办结案件及重点检举控告件进行督办,防止“久拖不决”,确保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同时依托检举举报平台对信访举报件办理全流程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今年以来,通过检举举报平台检查发现问题100余个,线上线下发布通报3期,下发《案件预警通知书》36份。
精准分析研判,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效。强化信访件分析研判,做好初信初访苗头性问题的排查,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核实告知工作,每季度梳理检举控告处理结果和实名举报反馈情况,以“一表一清单”形式点对点反馈,力促问题解决,提升群众满意度。督促承办部门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加大初信初访件核查力度,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在规定时间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答复办理结果,注意方式方法,做好答疑解惑,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案结事了。今年以来,针对实名举报反馈的问题,已答复40余人。
加强部门联动,提升信访事项化解质效。注重发挥职能部门主体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信访问题解决。对典型信访举报问题,向法院、信访局、教育局“一对一”发送《工作提示函》,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同时注重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作用,紧盯信访件办理进度,督促驻在单位密切关注信访问题,做好答疑解惑,推动息诉罢访。实地走访教育局、信访局等单位,了解掌握重要信访事项化解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等多种渠道,共同推进信访事项化解。(兴庆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