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武市切实发挥巡察整改提示函作用,持续拧紧巡察整改“责任阀”,助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压实“谁来改”的责任。通过函告的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责任进行提醒,全面压实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抓整改,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在工作提示函推动下,各被巡察单位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分类梳理,建立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稳步有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明确“改什么”的内容。工作提示函内容翔实、指向明确、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清晰,主要从时间节点、整改内容、完成要求等方面,对整改过程中容易遗忘的细节性问题提出要求,有效避免被巡察党组织出现整改打白条、留尾巴。同时,提示被巡察党组织牵头通过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加强业务培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等进行综合施治,扎紧制度建设“笼子”,织密作风建设“篱笆”,确保巡察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
确保“改到位”的质效。先后向被巡察单位发出《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函》6份,持续问效第一轮至第四轮发现的496个面上问题、延伸巡察发现的398个问题整改情况,有效解决部分被巡察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力、“新官不理旧账”、整改不推不动、搞选择性整改等问题,及时推动“回炉”“补课”,切实以铁的监督倒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灵武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