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下沾有多少泥土
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
今年是“四下基层”提出35周年,在新时代的浪潮下,“四下基层”所蕴含的精神内涵不仅没有过时,而且穿越时空、历久弥新,愈发彰显出巨大的时代价值。
一
宣传引领“聚民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所以我们广大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
11月13日上午,同安区检察院联合同安区法院、同安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送法进企业。针对辖区金属表面处理和信用不良企业进行危险废物处置专题环保法律服务,教育企业合法生产、合规经营,引导企业及时组织信用修复,并开展企业环保法律问题咨询和座谈,为企业答疑解惑。
同安区检察院始终牢牢把握宣传工作及普法工作的政治属性,在履职办案、法治宣传过程中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方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同时,紧密结合同安区位特色,创新闽南话微视频、网络直播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法治进乡村、校园、企业等各类基层宣传活动。
二
公开审查“听民意”
“相对不起诉,并不意味着你的行为没错,不用承担责任 ,我们希望你能珍惜法律给予的这次不起诉机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吸取教训、今后时常反省,做到遵纪守法。”
近日,同安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因土地纠纷引发五人故意伤害案中,深入了解矛盾根源,全面分析涉案情节,对当事人分类定性,通过释法说理,有效化解土地纠纷矛盾,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对拟作相对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
同安区检察院坚持将公开听证作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有力举措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持续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听证,深入一线察民意、解民结,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在办案中更好地为人民司法,让人民评判,受人民监督。
三
实地调研“访民情”
“桥上这些筝网网眼都很小,还有放在水里的那些地笼,网眼更小,把那些小鱼、小蟹都一网打尽了。而且这些网一直放着,汛期来的时候也很危险呐。”走访辖区河道时,一名村民对检察官如是说道。
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31日是厦门的汛期,在河道设置非法渔具,不仅会对水生态造成破坏,还会减弱河道行洪泄洪的能力,严重影响汛期防汛安全。检察官实地调研中听到“民有所呼”,经调查后,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清理整治非法渔具,守护汛期行洪安全。
整治前
整治后
同安区检察院坚持调查研究下基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让“群众呼声”为“行动哨声”,推动高质量诉源治理,将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近年来,同安区检察院多次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助力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监管机制、液化气安全经营管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母亲河复苏行动等,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和改进民生,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四
带案下访“解民忧”
“这事情在我心里一直是个结,谢谢检察官还上门来耐心解答,我终于弄明白了,以后不会再信访了。”
一起信访积案的成功化解,是同安区检察院延伸司法为民触角,主动走出去传递检察温情的一个缩影。
按照上级院部署,同安区检察院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对三年以上重复信访积案,实行挂牌督办、动态销号。坚持院领导包案办理、带案下访约访,去年以来开展实地走访、接访、座谈、上门听证等30余次,强化与街道村居干部对接联系,借助家属、乡贤等力量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成功化解信访案件23件。
接下来,同安区检察院将
继续以主题教育为契机
把“四下基层”发扬光大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解群众之所忧
将社会治理延伸到基层的
“神经末梢”
走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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