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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检察:保护知识产权,推动特色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3-11-25 09:05:16 作者:admin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永春是农业大县,香、醋、瓷、茶、芦柑等特色产业蓬勃发展。近年来,永春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县委打造“生态桃源,乡愁故里,美丽永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打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永春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整合资源

  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11月15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建军一行在永春县检察院调研期间考察“中国香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服务“中国香都回归创业园”建设,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个部门升级“中国香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园区内的政协委员履职解纷室、法官工作室等形成联合体,形成合力,一体推进打击违法犯罪、维权援助、纠纷化解、协同保护等综合服务,共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十余场次,受众近千人。会同县工商联等七个部门搭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组建第三方人才库,启动涉案企业合规2件,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立足于办案中发现的涉农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不足,永春县检察院积极向党委建言献策,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汇聚“亲清”合力。在县委的高度重视下,县委政法委牵头协调政法各单位、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10余个部门召开会商调度会,加强特色农产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以法治智慧助推永春农业提级创优。

  

  

  精准打击

  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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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等常态化机制,及时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引导侦查取证,督促查封、追回涉案侵权产品。引入外脑,聘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担任特约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1件案件入选《泉州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2022年9月,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检察院、市场监管局、农业局等八个部门共同建立永春县地理标志和农产品IP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在工作中发现有三家外地企业侵犯了“永春老醋”地理标志专用权,立即将线索移送给案发地的有关部门,并开展异地维权打假工作,案发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涉案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和地理标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力保护了永春老醋这一特色产业的信誉。

  

  

  创新举措

  实施知识产权“一站式”维权

  

  依托“中国香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施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公共服务,以政府购买方式搭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服务链,提供知识产权评议、维权援助等服务内容。今年10月,由永春县柑桔同业公会申请的“永春芦柑区域公共品牌‘一站式’维权”立项实施后,申请人享受从取证到诉讼索赔“一条龙”服务并得到6万元服务费用补助。该项举措预计能为柑桔同业公会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联合普法

  形成共护知识产权良好氛围

  

  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普法;为优秀企业授奖牌,树立自主创新标杆,推动企业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引领全县企业对标先进、崇尚创新;与企业“面对面”交谈,聚焦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现场解答咨询,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建议,协助沟通“专精特新企业”申报难题;举办公益讲座,分析永春区域品牌发展路径,增强企业家做强做大品牌的自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6万条,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取得实效。

  


  来源:永春检察微信号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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