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对在“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敢于担当、勤政为民、群众认可、表现优秀的团队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安徽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10个集体获评优秀团队,3名干警获评优秀个人。
门户网站特开设专栏,为您呈现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优秀团队和个人的先进事迹。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为民办实事”团队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团队
近年来,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用心用情办好控告申诉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安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控申部门)曾连续五届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被省人社厅、省检察院评为“2016-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评为“2021年度全省优秀办案团队”,被淮南市委、市政府评为“2018年度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连续四年被淮南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坚守为民初心
倾情做好服务群众“贴心人”
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压实院领导办信责任制,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值班制度。以信访联络员为纽带,加强部门配合、上下协调,坚持“办信就是办案”的理念,努力办好“第一封来信”,做好“第一次回复”,化解在“第一环节”,以“如我在诉”的自觉,提升回应信访诉求的针对性、说理性、规范性,始终保持回复答复率100%。2021年以来,两级院检察长直接批阅群众来信503件次,接待群众来访412批次498人次,开展带案下访56件次,做到接访不走过场,写信真管用。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以深化“温暖控申”亮面建设为契机,改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方式和工作作风,以“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办就办好”的力度,认真倾听群众信访诉求,当好信访群众的服务员。今年,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创建“我与检察长面对面”品牌,做到“群众点名、有约必见”,检察长带头接访、带头包案、带头释法,通过面对面、点对点沟通,打开信访人心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降低信访上行率。今年1至7月份,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共接待来访群众82批次。
及时升级检务大厅软件建设,实行一网通办,对信、访、网、电所有渠道信访全部录入网上信访系统2.0,做到事事可查询,件件可追踪,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行节假日信访接待值班制度,保持12309检察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做到检察服务“不掉线”,来信来电“不打烊”。如疫情期间,淮南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到群众实名举报,某村煤矸石乱堆乱放污染环境,接线员及时将线索移送潘集区检察院,潘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及时办理,检察机关认真调查核实后,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当地政府部门及时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煤矸石乱堆乱放专项行动,得到当地群众高度赞扬。
近年来,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持续开展重复访治理专项攻坚活动,将重复访治理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民生工程推进,逐步完善检察机关信访积案库,严格把握入库出库标准,实行对账销号、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充分运用律师等第三方力量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坚持以法明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如在办理陶某某信访积案中,两级院检察长多次联合接访陶某某。淮南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律师“第三方”中立地位,建议陶某某自己聘请信得过的律师参与此案,并承诺律师费用由检察机关承担,打开陶某某的“心结”。陶某某聘请的律师调阅卷宗后,详尽分析了该案的法律适用、证据认定,肯定了检察机关办案结果,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打开陶某某的“法结”,促使其当场息诉息访,一起长达20年的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化解。
践行检察使命
优化为民排忧解惑“快车道”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创新听证方式,将检察办案过程“晒出来”,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让司法办案可感可触。
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访时,及时分析梳理群众信访诉求,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鼓励当场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以化解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诉累。如信访人陈某某因不服民事裁判,到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该案未经法院再审,不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但考虑到信访人年龄较大、欠缺法律知识,遂决定通过简易公开听证的方式为其答疑解惑,一场由值班律师、退休检察官担任听证员的简易公开听证会在控申接待室顺利召开,听证会后信访人根据听证员的建议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依法受理。通过一场简易听证,避免因释法说理不到位产生重复信访,提升了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
控申检察部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采用“带案下访”模式开展上门简易听证,将简易公开听证会开到农家院里,邀请人民调解员和基层群众代表参加,通过面对面摆事实、谈法律、讲道理,在对话沟通中消弭对抗,在欢声笑语中化解矛盾,让信访人对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口服心服。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选拔、择优聘任的方式吸纳社会各界优秀人才进入检察听证员库,组建一支业务精本领强素质高的听证员队伍。来访群众可根据自身诉求,自主选择不同领域、不同专业的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自主选择听证员的做法使来访群众更容易放下戒备,增进互信,从抵触对抗变为理解听劝,从而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理意见。如赵某某刑事申诉案,赵某某对伤情鉴定有疑虑,不愿接受检察机关审查结果,检察机关遂根据申诉人的要求邀请有医学知识的专业人士参加公开听证会,从伤情治理的变化过程,到伤情鉴定依据的标准,多角度进行剖析,多方面进行释法说理,打消申诉人疑虑,给申诉人提供了一场有温度的检察听证,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深植为民情怀
能动履职搭起检民“暖心桥”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司法救助作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有效载体,坚持用足用准,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2021年以来,检察机关救助困难群众108人,发放救助金295万余元,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情”。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位推动国家司法救助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积极构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一盘棋”格局,制定印发《淮南市检察机关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沟通协作机制的意见》,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线索移送机制,推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工作举措,确保在检察办案各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都能及时纳入救助范围。2021年以来,业务部门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逐年提高,切实做到救助对象更加精准,救助效果更加优化,真正救助真正困难群众,真正解决群众真正困难。
在救助金发放过程中,对于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的,做到2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对于出行不便或年龄较大的被救助人,采取上门方式发放救助金,做到时时刻刻以方便群众生活为主;对于无监护人的未成年被救助人,探索建立救助金第三方监管机制,采取托管发放形式,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提高救助效率。如在王某某司法救助案中,鉴于王某某母亲将其父亲杀害,王某某成为“事实孤儿”,市检察院在发放7万元救助金时,组织地方党委、妇联、民政、学校等多家单位召开座谈会,共同协商救助金发放方式,最终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由镇民政办以资金托管方式按月发放,确保王某某顺利完成学业,走出生活困境。
为持续关注救助对象在获得国家司法救助后的生活状况,与被救助人建立长期联系,坚持案后常态化回访,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救助理念,跟踪巩固救助成果。如在回访被救助人施某某过程中,回访检察官发现司法救助虽可解燃眉之急,但未能完全改变被救助人家庭困难状况,及时与当地教育部门沟通以减免施某某教育费用,实现救助效果最优化。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312/t20231201_60872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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