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郭锋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01-21 13:47:14 作者:admin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清远市委原书记郭锋(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郭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ajfb/202401/t20240119_626198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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