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近日,禹州市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新修订《条例》。
该市纪委监委将学习新修订《条例》作为新年纪律教育的“第一课”,坚持领导带学、个人自学、支部共学、分层研学、实战检学“五学联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入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以学促知、以知促行,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该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召开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条例》内容,准确把握修订重点及最新要求。各党支部、各部室组、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依托主题党日、室务会、“周末大讲堂”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逐条认真研读《条例》,深入对照新旧《条例》在表述、定性上的区别和联系,确保在事实认定、条文运用上做到有效衔接。
“对2024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纪行为,一般情况下适用违纪行为发生时的规定处理……”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召开室务会,对新修订《条例》“增、改、删”内容进行逐条解读,深入研讨违纪情形、量纪尺度、责任链条等方面内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监督执纪的具体行动,夯实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基础。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平台,及时转载新修订《条例》系列解读文章、修订条文对照表、权威评论等内容,着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将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点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推动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新修订《条例》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把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严格精准执纪,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赵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