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电视台《检察时间》策划推出
“两会看检察”特别报道
下坂厝始建于清朝乾隆年间
光是建造就用了27年
而像雕刻、彩绘等部位
是能工巧匠用了24年
才精心雕琢而成
然而正是因为它历史悠久、雕工精美
被人给惦记上了
下坂厝先后两次被人“光顾”
两副鎏金镂雕格扇莫名失窃
以检察之力
守护文化根脉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林天飞:经过调查,这是一起三人同伙盗窃案。在审理这个案件过程中,我们注意到被盗的木制屏风它很有可能属于文物,没对其评定等级可能导致轻纵犯罪。所以当时我们院立即成立跨部门专项办案组,一边对文物保护线索进行立案审查,一边对涉案人员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经福建省考古研究院鉴定,下坂厝失窃的木质屏风文物为国家三级文物清金漆木雕人物涂板,此案被正式认定为涉文物案件。2023年3月,涉案人员因盗窃国家文物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罚金3000元。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林天飞:后续,我们成立“古庄寨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检察工作室”,遍访全县古庄寨、传统村落、古民居等文物保护单位,我们梳理发现监管漏洞,向文物主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理顺健全文物安全监管机制,强化防火防盗、组织修缮等相关保护举措。
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主管部门建立文物保护员队伍,完成不可移动文物规范化建档,常态化开展文物巡护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功获取省级专项资金。同时,积极融入服务“庄寨游”“乡村游”等文旅经济发展规划,促进文物活化利用。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灿烂文明。在福州,不仅有古民居、古村落,还有革命文物、涉台、涉侨文物等,它们传承着历史文化,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代表者,通过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凝聚文物保护共识。文物虽不会“说话”,但那些被保护过的文物重焕“新生”的模样,是检察官辛苦付出的最好见证。
位于烟台山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华庐楼”的福州古厝检察保护教育基地,作为全省特色检察展示平台之一,来这里打卡的人数已经超过五万人次。在这里,大家更加立体直观地感受到守护闽都千年文脉绵延赓续检察力量。
近三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以检察联络点凝聚保护合力。在鼓楼区高士其故居、马尾区济美桥、永泰县爱荆庄等21处文物保护点设立古厝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联络点(室)。积极推进协作衔接机制,市、县检察院联合属地公安、文物、规划、消防等相关单位部门签订《关于建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持续深化“古厝”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活动实施方案》等。
►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仁德桥修复公益诉讼案入选“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最高检集中展示案例。
►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大湖乡湖山革命烈士纪念碑,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例。
► 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促成区财政局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金非预算国库账户拨付200万元。
►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助推中国传统村落琯头镇长门村传统风貌保护修复与文旅经济发展相结合。
►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石步双塔石雕佛像被盗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被盗文物追回后的修缮、管理和保护工作,写好文物保护的“后半篇文章”。
此外,福州市检察机关还积极采用无人机航拍巡视等技术手段助力公益诉讼办案,以融媒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比如微视频《福州古厝春风起》《岁月无言 古厝有声》《厝序》《厝辞》等,用真实案例讲述公益诉讼文物保护故事,激发更多人的共鸣与共情,共同守护闽都文脉。
自福州市成功举办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根据上级部署,开展“福州古厝”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着力培塑“益心护厝”检察文化品牌。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10多件,推动凝聚文化遗产保护合力,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福州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农经工委委员、福建省卢峰茶叶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贵云:近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以公益之心、法治之力凝聚社会共识,守护闽都文脉,留住了我们的乡愁记忆,助推文物保护文旅事业深度融合,有力助推福州文旅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检察之窗微信号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