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时间》策划推出
“两会看检察”特别报道
“芦苇摇荡绿水悠
留鸟候鸟满洲头”
是如今闽江河口湿地
生态美景的真实写照
越来越多的鸟儿们
“七遛八遛,不离福州”
然而,此前这里却遭遇着危机
以检察之力
赋能逐绿前行
2022年底,一封人大代表的来信,引起了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的关注,湿地保护区内,五门闸水闸附近长期堆积生产垃圾。
依托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大数据指挥中心,检察官清晰看到仅10米宽的河道内停靠着成排的废弃渔船、大量的渔网和地笼杂乱丢弃在河道两岸。
作为东亚至澳大利亚候鸟迁飞通道上的重要驿站,每年冬天数以万计的候鸟会陆续飞抵闽江河口湿地繁衍、越冬。但河道被侵占,不但堵塞了船舶驶往太平洋的航道,更破坏了候鸟们赖以栖息的生态环境。
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柯妍:因为当时情况非常紧急,我们立即向市检察院报告了有关情况,市检察院随即成立了两级检察院、三地跨县区“闽江河口湿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办案组”,并通过实地走访、询问村民、无人机航拍、咨询职能部门等方式展开调查核实,并组织公安、水利、乡镇等部门,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共商解决办法和措施。会后,迅速拆解渔船、清理垃圾、制止违法捕捞等保护工作相继展开。
此外,省、市、区三级检察院还在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合建立湿地生态公益检察保护实践基地,出台服务湿地生态保护“十三条意见”,协助湿地保护区管理处除治互花米草4500多亩、恢复植被2600多亩。
人、鸟、湿地的故事,其实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故事。而像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
全国首创的诉前圆桌会议机制获评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获评最高检“新时代基层院建设典型事例”。推动保护区内违规搭建人行桥及养鸭场、百岁古榕生长环境受损、湿地周边餐饮酒楼污水直排等数十个多头治理难题顺利化解,相关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并在最高检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建设的全国首个省级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作为全国检察机关高级研修班现场教学点。现已接待社会各界参观超万人次。
2023年12月,长乐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公益之心 护闽江湿地之美》在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典型事例评选活动中获评“优秀典型事例”。这只是福州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一个缩影。
用法治
保护福州“绿水青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事关经济可持续发展。福州市检察机关用法治保护福州的“绿水青山”。
近三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共审查逮捕生态刑事犯罪160多件320多人,审查起诉440多件840多人,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授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在高压打击犯罪的同时,福州市检察机关还深化落实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修复工作机制,督促涉案当事人交纳生态修复金近3500万元,修复耕地林地近1300亩。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融入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在办理生态刑事案件或公益诉讼案件中引导当事人采用认购碳汇这种替代性修复方式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助力绿色高质量发展。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林业局出台《在生态司法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实施意见(试行)》。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业局签订开展“检察+碳汇”机制备忘录;闽清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林业局、县审计局会签《关于探索通过“生态司法+林业碳汇”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实施方案》,目前,全市已认购林业司法碳汇1700多吨。
经验探索《双碳背景下生态恢复性司法的路径创新》在最高检组织的“环境资源犯罪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征文”和第三届东南法治论坛征文中获奖。
同时,召开福州市检察机关加强闽江河口湿地司法保护暨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印发《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资源保护等开展专项部署监督。
联合市河长办、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两江两岸”水源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督查和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助力提升城市品质。
福州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社会工作行业联络站站长 福建绿艺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高洪义:福州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助力把这座海滨城市、山水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实现经济结构更优、生态环境更好、生活质量更高,更好造福人民群众。
来源: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检察之窗微信号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