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城县检察院到案发地勐烈镇大寨村民委员会黄姜林小组,对王某某等4人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一案出庭公诉。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庭审,联防所工作人员、周边村民等100余人旁听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走私来自境外疫区活体牛30头的事实,对王某某等4人进行指控,并在法庭辩论阶段,当场对王某某等4人在法律适用、事实认定方面进行充分阐释说明,对王某某等4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让大家充分了解从境外走私牛所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
经法院审理,王某某等4人分别被当庭判处二至三年有期徒刑,4人均表示认罪服法。
宣判结束后,江城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结合案件性质,从打击走私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反恐、打击跨境犯罪以及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保护环境资源、严防森林火灾等方面对村民开展了生动形象的法治宣讲,告诫村民不要以身试法,引导村民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守边护边的意识。
此次巡回公诉和普法宣传,让鲜活的案例走进村村寨寨,让村民切身感受到违法所带来的法律后果,给旁听人员现场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法治意识,达到巡回公诉“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