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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年度课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7 03:43:39 作者:admin   来源: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理论研究对河南检察工作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理论牵引和智力支撑作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围绕省委工作大局、我省检察工作全局及“四大检察”业务重点难点,开展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确定了37个参考选题。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主要从《2023年度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年度课题参考选题》(附件1)中选取申报,并结合研究内容自拟具体题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检察人员及其他国家机关、高等院校、法学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年度课题。提倡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检察业务专家、检察调研人才带头申报,鼓励我省检察人员和专家学者组成“双负责人”课题组联合申报。课题组成员包括主持人在内一般不超过5人,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为课题研究的依托单位。

  2.申报形式。单位统一申报,省内各省辖市检察院(分院)法律政策研究部门负责本地课题申报工作,对两级检察院选题进行汇总、筛选及统一申报;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科研信息中心负责汇总学院教职工课题申报;省院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干警课题申报。个人直接申报,未与省内检察人员联合申报的其他申报人,直接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申报。

  3.申报材料。申报课题须填写《2023年度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年度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立项申请书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其中,纸质版须提交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单位统一申报的,须填写《市(分)院(学院)2023年度课题推荐汇总表》(附件3)。

  4.申报数量。各省辖市检察院(分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限申报5个,省院各部门限申报1个。检察人员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占比较大的,适当放宽。

  5.申报时间。课题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5月31日 。

  三、材料受理

  1.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汴路134号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邮政编码:450004。

  联系人:蒋剑华;联系电话:(0371)66788366,18595516525。

  2.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

  邮箱:hnsjcxyjh@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年度课题申报:申报课题名称-单位-负责人姓名”)。

  四、立项审核及监督检查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将依照《课题管理办法》,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审查,确定若干选题予以立项,给予一定课题经费资助,并进行课题研究的督导、检查和验收。承担河南检察理论研究年度课题的,一般应当在立项后6个月内完成。

  附件:1.2023年度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年度课题参考选题

  2.2023年度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年度课题立项申请书

   3.市(分)院(学院)2023年度课题推荐汇总表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4日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tzgg/202305/t20230506_41268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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