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51号),经逐级评选推荐,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湖南省检察机关拟推荐全国模范检察院1个,全国模范检察官(干部)2名。现予以公示,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双先”评选表彰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 话:(0731)8473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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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10001
附件:
1.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评选表彰活动拟推荐表彰对象名单
2.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评选表彰活动拟推荐表彰对象简要事迹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1
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评选表彰活动拟推荐表彰对象名单
一、拟推荐全国模范检察院1个
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二、拟推荐全国模范检察官(干部)2名
何秋花(醴陵市人民检察院)
吴浪平(娄底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