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水沟’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了,感谢检察院对村民的关心!”近日,禄丰市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访时,村民如是说。
“雨水沟成了臭水沟,村民都不敢走这条路。”禄丰市检察院接到某乡镇群众反映他们所居住的村子排水沟问题。
禄丰市检察院及时对该线索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污水主要来源于排水沟沿线的一家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在该企业下游约700米处,污水被直接排放至附近的农田沟渠内,这条排水沟还是当地农田引流灌溉的主要沟渠,上述环境隐患问题同时也对周边敬老院、幼儿园经营带来严重影响,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禄丰市检察院立案后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企业排污问题进行治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对企业排放污水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连接废水处理池的管道部分脱落,仓储区原排水沟和积液池淤积严重,存在较多生产废水。
行政机关立即向该企业下达《环境隐患问题督促整改通知书》督促该企业对连接废水处理池的脱落管道进行修复,对仓储区排水沟和积液池清淤,并将积液池废水直接抽取到废水处理池中,落实好雨污分流措施。目前,该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得到全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