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2023年3月,俞某某通过楚雄某科技公司网上招聘入职该科技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程师工作,因劳务纠纷离职后一时冲动,编写脚本,攻击该科技公司的登录APP,导致APP注册用户无法正常登录使用,造成该科技公司经济损失。
楚雄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全面了解案情,发现俞某某主观恶性不大,在案发后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深刻认识到因自身的冲动给企业带来损失,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愿意对被害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在承办检察官的积极调解下,俞某某进行了赔偿,被害公司挽回损失,并向检察机关提出对俞某某从轻处罚的申请。
2024年5月24日,楚雄市检察院针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被害公司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等参会人员的意见后,对俞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楚雄市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通过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