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委组织部从代省委管理党费中向沈阳等10个市划拨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持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省委组织部要求,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落实落细各项措施,排查风险隐患,强化抢险救援,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应急值守、靠前指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到灾情最严重、抢险最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确保防汛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冲锋在前、守好阵地,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省委组织部强调,这笔党费主要用于慰问奋战在防汛抗洪救灾第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慰问因受灾严重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要及时划拨给基层,做到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