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民事检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持之以恒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指导实践,努力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讲政治,为大局服务。党和人民的事业每前进一步,民事检察工作就要跟进一步。必须胸怀“国之大者”,自觉把检察改革置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善于以政治眼光审视、以专业视角办理民事检察案件。要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利益,服务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要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要办好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
办实事,为人民司法。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应有之义。要聚焦民生福祉,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热点及劳动者、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司法不公、审判程序违法问题,突出强化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背篓检察官”精神,推进检察和解工作,秉持自愿与合法原则,征求当事人意愿,积极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和解协议,促进矛盾纠纷彻底化解。
开新局,为法治担当。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体框架。要坚持依靠法治力量落实改革,注重选择在法治理念、司法活动中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做到以监督一件促进解决一域、一地、一时期的司法理念、政策、导向问题,并把监督成果上升为法治成果,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坚持有效供给,提供高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的民事检察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期待。加大监督力度,更加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实现有效监督。
抓服务,为重庆添彩。牢牢把握重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脉搏,找准服务保障大局的新靶点,更加有力地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更加有力地服务保障“416”科技创新布局、“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等重大任务。加快“数字检察”建设,一体推进平安重庆、法治重庆建设。唱好“双城记”,突出金融检察,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通过跨省域联动履职实现协调互补、同向发力,高质效办好每一宗案件,共同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作者分别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六部副主任、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