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作为一名基层院检察长,我有幸代表河北省检察机关参加了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十期先进工作者暑期荣誉休假活动。活动期间,就如何对标“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通过与外地同志们的交流学习,结合自身的基层工作体会,我认为,让人民满意就是我们的最高价值追求,要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我到邱县人民检察院任职检察长以来,坚持每周三学习制度,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系统学习,并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做到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自觉保持高度一致。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顺应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维护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巨腐”案件,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重大环境污染犯罪。今年以来,我带领本院干警立案查处县供销社盐业系统职务犯罪案件2案8人,立案查处国土资源系统贿赂犯罪2案2人,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群众的拥护和称赞,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首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今年以来,我们邱县检察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工作1次,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3次。其次,自觉遵守各项廉政制度。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党员民主生活会。再次,从内部加强监督自律。对掌握执法办案权、掌握人财物的部门和干警,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监督,对审批权限、办案流程、办案时限、办案结果等以合适方式在本院案件管理大厅进行公开公示。
坚持自警自律廉洁从检。强化组织观念、服从组织决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我任职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后,建立了廉政工作台账制度,每名干警将落实廉政责任情况及时填写在台账上,纪检组每月查阅一次台账,对没有认真撰写的进行约谈。我和班子成员树立“向我看齐”意识,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接受干警们的监督,严格执行各项禁令,不越办案红线,始终保持自重、自警、自律,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一尘不染。
(作者为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