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曝光台
发布时间:2024-08-25 04:05:49 作者:admin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边娟娟、纪星:
本院在办理纪某某侵占案过程中扣押的边娟娟和纪星名下的银行存折、银行卡等共6件物品需要返还给你们。公告期为即日起满6个月。请在公告期内与本单位联系退还。公告期限届满,本院将参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23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6号 邮编:510623
联系电话: 020-87118323或87118862
上一篇:崇左市大新县:“归雁双培”添活力强动力
下一篇: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 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