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省妇联联合发布9件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为困难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近日,省检察院与省妇联联合印发全省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协作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该批案例是从2023年省检察院与省妇联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选出的各级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协作开展救助帮扶的优秀案例。
该批典型案例共9件,分别是:石家庄张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张家口杨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秦皇岛常某晶等4人国家司法救助案、唐山王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廊坊贾某爽等3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保定王某荣等2人国家司法救助案、沧州贾某某等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衡水宋某红国家司法救助案、邢台范某兴等5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记者了解到,从救助线索来源看,这批典型案例既有妇联组织移送求助线索的,也有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主动发现救助线索的;从救助所处的检察环节看,既有审查起诉等办案环节移送控告申诉部门启动救助程序的,也有在其他法律监督过程中控告申诉部门启动救助程序的;从被救助人被侵害的原案类型看,既有被救助人本人遭受家庭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困难妇女,也有因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而承担养育赡养义务的困难妇女。
在该批典型案例的办理中,检察机关积极摸排收集司法救助线索,确保应救助尽救助,并强化与妇联组织的互联互动,积极搭建协同帮扶工作平台,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对困难妇女和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多种救助工作,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在救助工作中,他们不仅注重在经济上救助被害妇女,使其暂时摆脱生活困顿,同时延伸司法救助效果,对被救助妇女开展技术培训,使她们掌握一技之长,为她们再就业、提高生活水平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