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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12-18 03:39:12 作者:admin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12月12日,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会议在陕西召开。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山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山西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崔国红,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陕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直属分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参加会议。榆林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李雄斌致辞。

  会议签署了《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协作协议》,重点围绕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生态环境修复跨省协同等建立协作机制。

  杨景海指出,近年来晋陕两省检察机关主动融入黄河国家重大战略,齐心协力落实“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取得积极成效。这次会签《协作协议》,为两省检察机关深入协作搭建了更为广阔的平台。山西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深化晋陕检察协作对于黄河左右岸检察协同履职、确保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促进黄河大保护的重大意义,携手陕西检察机关,聚焦水资源短缺、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清单化落实、项目化推进。要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黄河古贤水利枢纽等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发改委、生态环境、水利及流域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为保护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旭光指出,此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推动黄河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部署,加强区域协作,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具体行动。陕西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协作协议》,与山西检察机关共同深化交流,搭建联合培训、比武竞赛、理论研讨等平台,定期交流工作情况,促进办案数据互通共享。共同深化协作,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与行政机关协同履职。共同深化互鉴,持续加强业务对接,共享好机制、好经验、好案例,取长补短,提升监督办案水平,努力绘就新时代检察协作新篇章。

  全国人大代表马晓燕、姬桂玲,陕西省人大代表思娜,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冠鹏,山西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晓磊,陕西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亮应邀参会并发言。陕西、山西两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忻州、吕梁、临汾、运城市检察院和太原铁路运输分院,陕西省渭南、延安、榆林市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直属分院作交流发言。陕西、山西两省9个市级院、23个基层院检察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和生态环境检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jcyw/202412/t20241216_67635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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