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暨“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近年来我省刑事检察工作,研究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宁建新主持会议并传达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姚江华解读了《山西省检察机关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杨景海指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看办案质效、看典型案件、看工作经验、看先进荣誉”为导向,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责,为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新时代新征程,全省检察机关要立足刑事检察的定位和基本职能,把刑事检察工作放到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依法严惩各类严重犯罪、经济金融犯罪、腐败犯罪和侵犯群众合法利益的犯罪,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杨景海强调,要依法加强审查逮捕工作,准确把握证据标准,强化对社会危险性的审查。要依法加强审查起诉工作,严把审查起诉质量关。要依法加强出庭公诉,切实提高出庭指控能力。要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要依法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提升监督针对性,增强监督实效。要依法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推动巡回检察按规划、常态化、高质效开展。要依法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总要求,加大侦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力度,不断完善检察侦查案件监检衔接机制。
杨景海指出,要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提升数据质效分析能力,健全质量管理机制,开展好案件质量自查、检查、评查,确保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实现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业务素能建设,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更严标准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刑事检察铁军。省检察院分管院领导、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各市级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和相关部门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级检察院设分会场,各市级检察院院领导、刑事检察部门全体人员以视频形式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