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钱从哪里来、办了哪些事、花了哪些钱、发了哪些补贴,我们一眼就能看明白,也更放心了。”日前,在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河田镇露湖村的村务监督公开栏前,村民们一边认真查看“晒”出的财务公示,一边满意地谈论道。
这是长汀县纪委监委强化村级财务监督,实现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精准监督的生动体现。
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得好不好,直接关系群众获得感。长汀县纪委监委着力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从源头“破题”,推动出台《长汀县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村级财务管理十三大类事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净化农村政治生态。
“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是导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原因之一。”长汀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县纪委监委聚焦村级“三资”管理、村务财务公开、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梳理权力清单,绘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公开栏公示,使各项事务办事流程一目了然。
“微权力”再小也不能任性。长汀县纪委监委织密织牢立体监督网,将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纳入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结合“1+X”专项督查,严肃查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为“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
在此基础上,长汀县纪委监委推动巡察延伸到村,对94个村开展“巡乡带村”巡察,选取资金量大、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12个重点村开展专项巡察,深度“扫描”村级政治生态,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322个,移交问题线索36条。
在长汀县新桥镇,镇纪委组织近百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由县纪委监委拍摄制作的警示教育专题片——《在“生意经”中迷失的“村官”》。看到曾经的村干部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镇村干部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引以为戒,时刻保持警醒,绷紧纪律之弦。
查办案件的最终目标在于“治”。为达到靶向施治的效果,长汀县纪委监委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旁听庭审、拍摄警示教育片、撰写剖析材料等方式,及时找准相关部门和单位风险点,深化以案促改,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让警示作用辐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据悉,2020年,县纪委监委受理涉及村干部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同比下降了22.6%。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巩固拓展‘小微权力’阳光化规范化运行成果,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清廉作风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长汀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长汀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