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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克斌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1-08-12 09:55:23 作者:admin   来源: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克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日前,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专职外部董事张克斌(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克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克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sxdi.gov.cn/lzyw/20210812248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