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倡廉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反腐法制

浙江长兴:汇编"错题本" 提升基层办案质量

发布时间:2021-08-21 10:23:35 作者:admin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该案处分依据引用不当。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本案中应引用最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条款……”针对某乡镇纪委移送的一桩协助审理案件,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提出建议。这个案例将会出现在长兴县纪委县监委编印的下一期乡镇(街道、园区)纪检监察组织案件办理“错题本”上。

  据了解,“错题本”由长兴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梳理汇编而成,主要内容是各乡镇(街道、园区)纪检监察组织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包括审批节点、文书落款、本人签字等各类易错环节。“错题本”每季度汇编一次,下发给各乡镇(街道、园区)纪检监察组织,供参考学习。

  “案件协审环节,查找问题是关键。但也要帮助乡镇(街道、园区)纪检监察组织提升履职水平,降低错误发生几率。”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樊平说。

  县纪委县监委将17个乡镇(街道、园区)划分为3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确定一名案件审理室干部作为召集人。召集人定期召集各乡镇(街道、园区)开展交流研讨,结合“错题本”,对各乡镇(街道、园区)纪检监察组织案件质量进行点评并提出整改建议,帮助他们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县纪委县监委在做好督促指导工作的基础上,制作《协助审理意见表》,及时反馈问题。各乡镇(街道、园区)纪检监察组织对照意见清单,有针对性地对案件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有效防止案件“带病”上会。2021年,共提出协审意见80余条,均已整改到位。

  “之前,部分乡镇(街道、园区)纪检监察组织案件质量不高,除了实践较少、业务能力有所欠缺,最根本的还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有县纪委县监委兜底,从而导致各种错误频频发生。”在县纪委常委曾伟伟看来,下发“错题本”后,最可喜的变化在于各乡镇(街道、园区)纪检监察组织思想认识的提升和工作作风的转变。据了解,2021年,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纪检监察组织协审退回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2.5%,案件质量和规范程度大幅提升。(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方庆乔)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zzjs/202108/t20210809_248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