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驻在部门(单位)行业特点,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重要事项采取“两清单一报告”、廉政谈话、专项督查等方式,精准发力,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我们纪检监察组对2021年第一季度党组(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做了同期对比,从通报情况来看,总量较去年有提升,但是在精准度方面,还是需要再下功夫……”近日,福海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在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推进会上表示。
为压实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福海县纪检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推行“两清单一报告”制度,根据全县年度工作任务,按照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6个方面制定工作提示单,以书面形式每季度下发至驻在部门(单位)。根据每月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开列监督检查清单,有针对性地对驻在部门(单位)进行“把脉会诊”,以书面提醒方式反馈各驻在部门(单位)。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要求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在推进会上进行交流。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症下药”给出相关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印发月工作提醒单12份,季度提示单87份,召开季度工作推进会6场次,反馈监督检查问题127条,督促落实整改119条。
“低保金是民生领域重点资金,你们社保股在监管过程中都使用了哪些方法?”
“我们目前主要是采取数据对比的方式,根据民政局相关科室每月上报的人员名单和数字,和我们财政系统中的人员和数字进行对比分析,对出现人员减少和增多的问题,我们会和民政局一一核实,不符合低保政策的,我们坚决不予支付。”近日,福海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对县财政局社保股负责人一对一开展廉政谈话。
针对重点岗位人员,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季度廉政谈话方式,将廉政关口前移。进一步增强干部依法履职和廉洁自律意识。针对重点事项,采取一事一方案的方式,分类监督检查。注重把政治监督与部门(单位)业务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从落实的态度、力度和成效上下功夫、强督查。重点对两居房特困补助、农牧民技能培训、退役军人补贴发放、拆迁补助发放、农村水费管理和收缴情况、教育专项补助相关费用发放情况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先后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条,下发通报6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