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受到降级处分,卷宗及个人档案中并没有处分决定生效后职级、工资变更等材料,是未归档还是未执行?”这是来安县纪委监委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进行现场发问的一个场景。
为全面有效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日,来安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检查组,对2019至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办结案件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旨在有效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真正发挥处分应有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
立行立改,严防执行“缩水走样”。会同县直纪检监察工委、有关乡镇纪委成立2个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实行“预警提示”制度,对马上能整改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整改时限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发放整改建议书,销号式管理;对体制机制问题,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让整改成果“颗粒归仓”。截至目前,此次检查共走访43家单位,查看卷宗167册,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8份、监察建议书1份。
二次过筛,确保效果“不打折扣”。为确保处分决定、工资调整等及时归档,除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外,由县纪委案件审理室牵头,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处分决定执行联席成员单位,对受处分人员人事档案再次逐一核查,对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问题,向处分决定执行单位发送“关注函”,要求限期说明情况,报县纪委审理室审核备案。检查结果及意见建议向联席会议作专项报告,切实解决沟通不畅、政策不明等问题。截至目前,已发放“关注函”7份。
暖心回访,推动执纪“刚柔并济”。县纪委监委在严格执纪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出台《对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意见》,秉持“以理服人、以纪教人、以心暖人”理念,细化回访前、回访中、回访后三个环节要求,做到关心关爱受处分人员,充分体现组织温暖。此次检查也将“暖心回访”纳入检查清单,要求回访单位坚持因人施策、一人一策,坚决杜绝一问了之、一处了之。今年以来,共暖心回访12人,通过正面鼓励引导,让受处分人员唤醒初心,重拾信心。
“这次专项检查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行为敲了一记警钟。下一步,我们将构建一案一警示、一整改、一回访责任链,推动各地开展对受处分人回访教育、专题警示教育等工作,有效拓展处分决定执行的警示教育效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