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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筑牢乡村振兴之基

发布时间:2021-09-10 21:43:49 作者:admin   来源: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朔州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治监督,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朔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出台《关于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围绕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情况、有效衔接情况及乡村振兴实施情况三个方面,从确保“四个不摘”、领导班子衔接、帮扶队伍衔接、产业振兴、乡村治理等二十项具体内容,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同时建立包括监督检查内容、整改情况等七项内容的监督检查台账,以有力监督促进有效衔接。

  强化互联互通,形成监督合力。督促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线索互移。督促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监督台账,精准摸排基层反映强烈的过渡期政策断档、政策空白、责任悬空、措施落空等问题。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监察办、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探头”作用,真正把情况搞清楚、问题摸上来,以实实在在的督查成效,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落实。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监督检查43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个。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执纪。统筹组织精干力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搞“留痕式”“包装式”“一刀切式”落实等作风问题及时纠治;对贪污侵占、截留私分、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对职责定位不准、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为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者撑腰鼓劲,激励广大干部积极踊跃投身乡村振兴大业。今年1-7月份,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2件,44人。(朔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xdi.gov.cn/lzyw/2021091025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