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7日至12月1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1年1月2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学院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坚决维护”作为主线,贯穿整改全过程。2021年1月22日党委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整改工作要求和省委巡视三组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当天,党委行文将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办领导讲话和党委书记代表党委所作的表态发言进行党内通报,切实把全院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2021年2月5日上午,召开2020年度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对照查摆,坦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严肃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巡视整改责任。成立学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庄伟廉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院整改工作的总体设计、任务划分、组织推进以及督查问责。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并直接负责76项整改任务,主持召开5次党委会议、5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议,以“四个亲自”落实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院党委统一部署,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院纪委全面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合力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细落深落实。
(三)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制定巡视整改方案。院党委认真分析巡视反馈意见,梳理出60个问题,先后3次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方案,并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三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精准制定了151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督促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主动对照查摆,聚焦认领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巡视整改任务一项不漏、整改责任全面落实。
(四)做好结合文章,全面转化巡视整改成果。院党委全面检视和反思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巡视整改与学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抓实抓细抓深学院党的建设,推动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提高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抓问题整改,又抓建章立制,制定或修订制度性文件26件,使巡视问题整改转化为制度成果,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院党委结合高职院校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
(1)关于“学院领导班子走进课堂听讲思政课和联系思政课教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制定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督导听课计划表,每位院领导安排3-8学时听课计划。通过听取汇报、参与教研活动等方式建立主要领导联系思政课教师制度,了解思政教师及其教学情况。二是制定学院领导上思政课计划,发放教学任务书,明确党委书记、院长上思政课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根据《2020-2021第二学期院领导讲授思政课一览表》,院党委书记、院长目前完成思政课2课时,其他学院领导已按要求完成思政课2课时。
(2)关于“专职思政课教师和学生比低于规定要求,部分专职思政课教师为非在编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专职思政课教师引进力度,制定2021年专职思政课教师第一轮引进计划及招聘工作方案,于2021年3月21日组织完成专职思政课教师招聘工作,已录用4人,并启动2021年第二轮专职思政课教师招聘工作。2020年以来已选派18名校内优秀人才转岗到思政教师岗位,目前专职思政课教师36名,专职思政课教师和学生比为1:311(不含二元制、退役军人扩招)。二是积极向省编办、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申请重新核定编制,学院领导先后多次到省委编办、省教育厅人事处寻求上级支持。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答复目前福建省正在推进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有关编制问题须等改革方案出台后方能解决。
(3)关于“专职辅导员和学生比低于规定要求,有部分专职辅导员为非在编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专职辅导员引进力度,制定2021年专职辅导员第一轮引进计划及招聘工作方案,于2021年3月21日组织完成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已确定录用10人。在此基础上,学院每年都从优秀专任教师中选拔担任兼职辅导员,增加辅导员队伍数量,目前有兼职辅导员79名,专职辅导员和学生比为1:224(不含二元制、退役军人扩招)。二是积极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申请重新核定编制,学院领导先后多次到省编办、省教育厅人事处寻求上级支持。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答复目前福建省正在推进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有关编制问题须等改革方案出台后方能解决。
(4)关于“在推进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工作方面,未进入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行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学院党委统揽全局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对照检查,并将争创国家“双高校”列入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草案)和年度工作要点。二是学院党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学院实际,进一步明确学院办学治校方向和思路。围绕《全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共向上申报承接任务38项;组织申报福建省“双高校”,并于2021年6月24日被确定为“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制定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紧扣创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创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单位两个抓手,统筹推进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启动福州校区建设,破解山区办学劣势。三是对6项标志性成果未取得的问题,列出清单,认真查摆原因,加强工作推动。围绕双高校的9大标志性成果须达到5项的遴选条件,学院在符合3项条件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教师国家级荣誉和国家级重点专业等方面的建设采取措施。制定学院《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修订《教科研工作奖励办法》和《竞赛管理办法》,引导和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培育国家级领军人才,2021年学院获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获批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同时,深入推进“三教改革”,举办2021年学院教学能力比赛,遴选出16支团队参加省赛。加强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院级网络课程资源平台,已完成36门课程资源上网;2021年,“电气设备运行与维护”等3个项目获批立项建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供用电技术”获批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加强重点专业建设,遴选水利工程和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为学院本科层次重点建设专业;2021年学院水电站动力设备专业通过全国优质水利专业建设验收。召开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研讨会,结合专业规划,对标省、国家级技能竞赛条件,进一步谋划提升实验实训场建设;2021年主动承办3项省级技能竞赛,建筑工程识图项目进入国赛,有效提升了学院举办大型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能力和水平。
(5)关于“未深化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对重点改革任务进行跟踪督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要求,制定学院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汇编《习近平关于职业教育系列重要讲话》,院党委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自2014年以来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二是全面梳理未完成的17项重点改革任务,对未完成的17项重点改革任务建立台账,认真查摆原因。经梳理,17项重点改革任务,主要集中在师资队伍建设,在科学谋划学院“十四五”总体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学院单独制定“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子规划。同时,紧扣创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创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单位两个抓手,对其他任务进行修订,分别融入到双高校建设和全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共设立“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深化师资队伍建设”“如何打造高水平水利专业群”等24个调研课题,推动解决各类影响学院发展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三是强化跟踪提醒和督办,制定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确保重要决策和重点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运用内部诊断与改进平台加强跟踪督办。
2.学院党委推动办学治校改革不够有力
(6)关于“落实产教融合不到位,与相关单位签约的校地合作项目,有部分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精神。二是对3个未完成的校地合作项目的问题,认真查摆原因,持续推进。关于推进与永安市政府校地战略合作协议情况,自2017年签订协议以来,学院采取“牵小手”的形式,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助力永安职业中专学校发展,在职专设立分院,指派学院全国职教知名财经专家林春树挂职第一书记,集中优势资源支援职专转型升级,几年来在学院的帮助下,永安职专发展迅速,顺利通过全国示范性中职校验收后,被评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同时,进一步深化校地合作,学院先后挂牌成立福建水院附属小学(永安南门小学)、福建水院附属中学(永安市第一中学附属学校),支持永安打造南区“山水相依”教育生态圈。关于推进与永安人民政府共建乡村振兴研究院情况,2020年7月16日学院与永安市政府签订成立福建省永安市乡村振兴研究院的框架协议,目前已建成协同创新平台;2020年以来,研究院分别组建团队参与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十四五”规划和协助申请农业公共品牌,共举办4次乡村振兴相关讲座,组织研究院成员13人次到永安市各乡镇开展农村调研,下一步研究院将按照协议要求逐步深化研究院工作,进一步助力永安市乡村振兴工作。关于推进与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永安市人民政府共建三明市河湖研究院情况,2020年6月19日学院与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永安市人民政府签订三明河湖研究院框架协议,协议签订以来,学院充分利用专业优势,组织团队参与2020年福建省河湖健康评估项目,举办“河长讲坛”和组织永安市河道专管员培训,与有关部门联合申报省水利科技项目3项,开展水日、水周等科普系列活动,联合拍摄节水教育视频10个,并在福建教育频道播出。三是出台学院产教融合实施方案,针对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趋势、特点和布局,积极推动4-5个学院高水平产教融合专业群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地方的能力。同时,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校企、校地合作论证和报批。建立长效机制,修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加强校企、校地合作协议落实的阶段性检查。
(7)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未按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二是加强学院制度“废、改、立”工作,印发《关于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学院现行规章制度清理,并印发2021年制度制定和修订任务清单,目前已制定和修订52个制度。
(8)关于“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中出现错误表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上级规范文件。修订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二是举一反三,结合学院制度“废、改、立”工作,全面梳理各类制度中是否存在错误表述,并印发2021年制度制定和修订任务清单,目前已制定和修订52个制度。
(9)关于“未建立实训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院实验实训管理系统已投入使用,实现对实验室和实验设备线上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学院实验室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在学院官网设置“学生事务办事大厅”,在网上学生事务服务大厅搭建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求职招聘、公开公示、咨询反馈、日常事务等栏目。目前已实现学生信息管理、日常请销假、违纪管理、档案去向等9个服务学生功能。
(10)关于“未交付使用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学院法律顾问催告后,2020年12月20日,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中标方向学院递交了关于学院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项目放弃履约的告知函。学院多次向省采购办报告本项目中标人合同违约事宜,2021年3月,省采购办同意我院终止该项目。2021年4月13日,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终止与原中标方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的合同,编制预算50万元,启动新一轮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3.学院党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短板
(11)关于“学生安全教育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预防电信诈骗知识纳入新生入学教育计划。召开辅导员工作联席会通报学生安全情况。开展“开学第一课”主题教育、学生思想动态调研、“金融知识校园行”专题讲座及联合永安市公安局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等活动。开展“电信诈骗防范”“网络安全”等讲座、视频展播,印发学院《预防电信诈骗实施方案》,全院师生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和金钟罩小程序。同时,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严重心理问题学生排查、“校园贷”摸底排查及教育引导等工作,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二是扎实开展“关爱生命、心理健康”系列活动,编印5类大学生心理自助手册,新招聘心理专业教师2名,对高危和重点关注学生开展心理帮扶,了解学生心理需求,及时开展心理疏导。三是举一反三,持续开展“十段五个一”安全教育主题活动,营造浓厚的学生安全教育宣传氛围。制定出台学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分析研判制度》,进一步压实学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12)关于“未建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判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健全防范机制,学院党委印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针对16个重点领域制定了防范措施并进行了任务分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风险隐患评估、风险隐患预警和风险隐患处置工作机制。三是组织开展全院摸底调研和自查自纠工作,共自查问题30项,提出52条整改措施。将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防范化解风险研判会作为2021年党委会议固定议题,进一步强化研判机制。
(13)关于“未按要求制定校园及周边安全分析研判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分析研判制度》,修订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和《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规定》,进一步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校园及周边安全分析研判会,永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燕南派出所所长等7人应邀到会指导,并加强日常联系与沟通。二是召开学院期初安全工作会议,开展期初校园安全大检查等工作,通过各部门自查,安全办督查,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与地方联动,建立校园及周边安全形势会商研判机制,联合地方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4)关于“有3处安全隐患仍未化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绿化用水从消火栓管道接入的问题,已于2020年12月20日完成管网改造,消火栓管道的水压已达到消防要求。二是实训场电源线路故障的问题,已在2021年1月22日整改完成。三是校园边坡未设置护栏的问题,已在2021年7月完成边坡护栏的施工。
(1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发生学生传播模拟校园暴力视频等网络舆情事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学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制定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二是健全和完善院系两级的信息员制度,宣传部制定《关于网络信息员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办法》,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专题培训,邀请校外专家作《网络意识形态的挑战与应对》和《大数据时代高校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应对》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教师和学生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开展“文明上网、健康成长”的主题班会、主题团日活动。三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党委书记对基础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和电力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党总支书记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指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提高网络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提出明确要求。结合学院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强二级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1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学院有新媒体平台未经审批或备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宣传部门负起监管职责,定期全面排查校内新媒体审批和备案情况,各部门自查自纠。在新浪微博的支持下,对未经审批或备案的666个班团新媒体平台按规定予以注销。二是修订学院《校园宣传阵地管理规定》,制定《网络阵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所有新媒体账号每年均要进行年审,纳入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宣传阵地的管理。三是依托易班网,加强班团网上阵地建设,学工部印发《关于推进2021年“易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从2021年起校内各团支部、班级不得以班团名义在易班网外开设新媒体平台,目前已有183个在校班级入驻学院易班网平台。
(1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未按规定解散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学生社团优化整改的通知》的要求,对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的5个社团(演讲与口才协会、电力科技社、青春年“滑”协会、印象水院社、建筑工程协会)予以解散。二是依托“掌上团委”,对校内社团进行重新审核。三是深入学习贯彻《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和《学生社团年审制度》,成立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进一步规范社团管理。
(1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有的教师在公共场合发表不当言论”的问题
整改情况:调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将师德建设情况纳入学院各党总支落实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检查内容。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开展30学时/人师德师风网络专题培训,目前已有336名教职工参加培训。编印《全国高校部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整理20个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加强案例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开展师德师风风险隐患摸排和自查自纠,组织教职工签订师德承诺书。完善院系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与一线教师谈心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员专业带头人联系青年教师制度。强化新老教师帮教制度,帮助新教师塑造师德规范、提升教学能力。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学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19)关于“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学院《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学院党委、党委书记及其他党委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召开了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总结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形势,对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制定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方案。2021年3月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分组深入5个二级系党总支和机关党总支开展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对照要求逐项检查,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收集汇总共55条问题,各二级党总支根据反馈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方案。三是实施2021年度学院党委会固定议题安排计划,将每半年听取一次加强党内监督情况专题报告、研究学院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固定议题。
(20)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有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正本清源,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相关文件,印发《全国高校部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共收集56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启动“2021年廉洁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二是组织召开2021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部署培训会,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学习资料》和《填报指南》,进一步规范副处级以上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的填报,对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表逐份审核,及时纠正填报不规范的情况。组织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核实“经商办企业”情况。三是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对查核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并将有关处理结果应用于干部选任、评优评先等工作中。
(21)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有干部未将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年度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二级单位党总支书记在每年的中层干部述职和党总支书记述职工作中必须将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度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上,二级单位党总支书记已将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明确要求今后每年6月份开展的中层干部述职工作,二级单位党总支书记要将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2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将学院党委班子成员纳入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范围。二是举一反三,各班子成员、部门、各岗位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廉政风险点排查、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制约措施、廉政风险预警控制等举措,避免一人独断专行,健全完善学院的廉政风险管理工作机制。
(23)关于“对党员教育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确保今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院党委书记多次在会议上进行深刻自我批评,查找问题的思想根源,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从严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二是党委书记对人事处负责人、机关第二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召开党委会,组织党委委员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党员教育长效机制,制定学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和召开学院党建工作例会暨党务干部培训会,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2.学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24)关于“‘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三转”精神,组织纪检干部再学习《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三转”要求的有效途径》等精神,纪委书记在学院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上解读纪检工作职能、职责,进一步统一校内各部门对“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以及“监督的再监督”职能的认识;结合学院“三定方案”,梳理岗位职责,编制《纪委办公室岗位职责》,明晰岗位分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纪检“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二是准确角色定位。将原设立的纪检监察处,更名为纪委办公室,将原来承担的审计和信访职能划转到党政办公室,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主责主业;对院纪委和纪检干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院党委印发《关于落实纪委“三转”要求集中清理退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保留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5个,退出议事协调机构23个。学院纪检干部不再参与招生录取、物资采购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全过程监督。三是改进监督方式。日常监督聚焦“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少数”;学院党委修订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涉及“三重一大”议题会前提前向学院纪委备案,学院纪委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确定监督重点,抓住“立项、招标、合同、实施、验收、使用”等六大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把控项目建设风险,对项目建设实施精准监督。
(25)关于“执纪问责不够有力,未按要求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一案一整改”机制,2016年8月,对上轮省委巡视移交有关干部投资入股问题的信访件,以暂未发现问题予以了结,直至2018年6月收到省委组织部移交其投资入股的问题线索后才重新开展核查处理。出现这些问题暴露了学院纪委对巡视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对交办的问题线索查办不力,同时也反映了纪检干部审查调查能力偏弱。鉴于学院原纪委书记已调任其他单位,负责该干部投资入股问题的信访件核查工作的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也已调任其他单位,学院对巡视提出的该线索核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已告知其本人。对于该问题的处置过程暴露的问题,现任纪委书记在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举一反三,学院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在建立副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基础上,扩大建档范围,目前已完成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收集整理;组织部与纪委办协同加强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审核,专项对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监督;加强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融入纪检工作全过程,贯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今年一季度编制的纪委《工作简报》,对上级曝光的违规违纪案例及时进行通报,印发《全国高校部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教育党员干部反躬自省,引以为戒。二是加强信访线索排查,纪委建立与信访部门(党政办)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信访件分析研判,纪委办与党政办对今年1-4月信访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未发现问题线索。三是加强纪检干部能力建设,纪委坚持每周一召开工作例会,组织纪检干部学习中纪委十九届五中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三明市纪委全会等精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提高执纪能力;加强同地方纪委的沟通联系,学习执纪工作经验,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多次向永安市纪委请教,并得到指导,提升了纪检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26)关于“对特殊岗位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1年1月11日,院纪委已办结该案件,取消责任人学院领导信箱的后台管理员权限,并处予以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学院纪委对其教育处理不到位问题,相关责任人原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已调任其他单位,学院已将巡视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告知其本人;出台学院《书记信箱、院长信箱管理制度》,加强对系统后台管理,建立后台管理双审批制度;对该案件处理情况在全院进行通报,深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其所在党支部主动开展帮扶工作,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三是常态开展廉洁警示教育,继续做好部门工作简报和节假日短信廉洁提醒等工作,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四风”问题监督,发送元旦和春节廉洁提醒短信178条次,按照省纪委岁末年初整治“突击花钱”及“四风”问题《工作提示》精神,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防范和廉洁自律意识;修订学院《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印发党政领导谈心谈话记录本,加强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工作,院领导和部门单位领导谈心谈话形成常态化。
3.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仍然突出
(27)关于“校企合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长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未严格“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未将成立厦门福水院大拇哥教育服务有限公司提交党委会研究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和自我批评。严格“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组织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学习学院“三重一大”制度、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委托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对厦门大拇哥动漫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大拇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入到位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评估,企业投入资产评估价值207.0082万元、资金投入45.6547万元、前期投入49.5304万元,合计302.1933万元,已全部投入到位。三是完善校企合作管理办法,修订学院《校企合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议事规则与审批流程,构建校企合作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28)关于“‘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三公经费”超预算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和车辆运行费跨年度报销、学生“外出实习实训、思政实践、三下乡”使用公务车辆未列入预算、2018年公车改革上级调拨新增两辆公车等原因导致超预算,这暴露出学院经费预算存在不科学不全面的问题,存在执行报销制度不严格的现象。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院长、分管副院长,针对“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不严的问题作了检讨和自我批评。出台学院《“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严格预算执行,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学院行政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指标监管,完善财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审批一支笔子”的管理,建立半年盘点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的实时监管。三是严格执行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明确无公函不接待,按预算做好接待审核报销。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启用线上用车审批,按计划科学处置超年限、超公里车辆,降低公车维护成本,2020年9月起学院已陆续更换三部超年限、超公里车辆。
(29)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从2020年11月18日起学院已开展追缴工作,应收未收房屋、店面租金已全部收回。学院院长对后勤处处长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全面梳理,对学院所有房屋、店面租金以及水电费的缴纳情况进行摸底,并建立台账,设置专人督办催缴,按合同约定对房屋、店面的租金及水电费及时缴纳到位。三是修订学院《房屋店面出租管理规定》,规范房屋、店面管理。
4.“四风”问题不容忽视
(30)关于“制定的文件不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意见》精神,修订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学院关工委队伍建设,调整学院关工委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由党委副书记调整为党委书记,试点建设二级关工委,加强与机关第10支部(离退休教师党员党支部)和学生管理部门联系。三是制定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并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四是党委副书记、原关工委主任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关工委制度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深刻检讨和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对机关党总支书记、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进行谈话提醒。
(31)关于“督查工作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院纪委在对2019年、2020年“1+X”监督工作再监督中发现教务处、基础部的工作报告与上年度雷同,并要求两个部门进行整改,2020年9月29日在2020~2021学年“1+X”监督工作会议上分别作了通报。党委书记对教务处处长、公共基础部主任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上年度各部门“1+X”监督工作进行“回头看”,对质保处2019年、2020年“1+X”自查报告开展再检查工作,未发现自查报告雷同。三是加强对X部门履职情况监督。在学院诊断与改进平台设立“1+X”监督模块,及时掌握X部门履职情况。目前25个部门(单位)已完成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自查。在此基础上,2021年第一季度学院纪委对马院、电力系、招生就业处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检查,并提出6条工作建议。
(32)关于“奢靡之风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的通知》。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书记对“奢靡之风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反省和自我批评,表示要认真汲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党委书记对后勤处处长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委托福建正远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校训石进行第三方评估,并按财务管理规定入账。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预算导向,严格执行学院《“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严从紧编制2021年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设备采购和一般性维修装修,2021年学院压缩维修绿化等预算经费300多万元。三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学院采购管理制度。
(33)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未根据实际对学生综合积分评定作出差异性评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院系两级综合积分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综合积分评定的复核及抽检工作,加强监督。二是实行院系班三级督察机制,各班级综测结果需进行班级范围内公示。系部对班级进行抽样回访及全系公示。召开测评工作推进会和测评工作说明会,开展测评工作的调研,强化指导落实。三是增设学生事务大厅学生权益反馈窗口,进一步拓宽学生综测工作过程监督及反馈渠道。四是开展学生管理部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检查工作,2021年3月24日,分管领导对17名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4)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教务处与授课教师沟通协调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教务系统等信息化平台提升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目前学院教师调课、停课、教室借用、退伍学生成绩认定等各项工作均已采用教务系统完成。加强工作人员和新进教师信息化能力培训,提高信息化能力。二是举一反三,开展教学管理部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检查工作,提升服务意识,加强与各系部、教师、学生沟通协调,全面梳理教学管理中的制度障碍,制定调课等方面流程图,明晰有关程序。三是分管领导对教务处处长进行批评教育。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35)关于“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偏差,未严格执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学院领导班子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通过再学习、再认识,不断提升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执行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委书记在党委会上表态坚决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从2020年4月起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再参加院长办公会。三是严格执行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沟通交流工作制度》,加强会前“三重一大”事项调研论证和沟通酝酿,确保民主集中制度的贯彻落实。
(36)关于“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偏差,学院主要领导违反规定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党委委员结合科研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修订学院《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除涉及学院内部改革和上级要求学院主要领导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科研项目,党委书记和院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加快书记、院长原有项目的结题工作,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6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第三点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同期主持的不得超过1项”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学院管理工作。二是梳理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情况,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对书记、院长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认定。经查党委书记关于《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项目已结题,院长《基于大数据的退役动力电池评估分选平台探索与研究》正申报结题。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党委书记未结题的3项课题为非科研课题,建议不再调整;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院长未结题的4项课题,其中《多自由度仿生机械臂动作学习和控制方法研究》为科研项目,其余3项为非科研项目,对院长承担的科研项目已完成项目负责人调整相关手续,同时院长不再担任非科研项目《福建省高职院校动力电池材料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负责人,其余非科研项目不再调整。
(37)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有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报废未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分管副院长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有关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未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对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对有关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报废开展回头检视工作。经查5批涉及金额554.50万元的设备采购,为学生教材、保险、军训服装代采购项目,属于预算外资金。明确涉及师生利益的预算外资金代采项目均需按照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上会研究。组织检查小组,对“1批原值512. 47万元的固定资产报废”情况进行复查,未发现其他违规情况。
(38)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末尾表态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党委会,学习并严格执行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在党委会上作表态发言,认真检讨,表示坚决贯彻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3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提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意识。院长,党委副书记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检讨和自我批评。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规定程序。院党委会对民主生活会进行研究部署,党委书记认真组织起草班子的报告材料并对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严格把关。在2021年2月5日召开的学院党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加强了会议主题、会前准备、问卷调查、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措施等各个环节的把关。会上,党委班子成员真刀真枪、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批评能够开门见山、直指问题、触动思想。三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认真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2020年度均参加了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和挂钩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在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干部工作存在突出问题
(40)关于“干部职务调整过于频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干部任期制,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
(41)关于“执行干部工作政策规定不严格,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未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请示报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二是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书记对执行干部工作政策规定不严格的问题,进行检讨和自我批评,表示要认真汲取教训,在今后干部选拔工作中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召开党委会,组织党委委员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习省组《关于深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提任或进一步使用组织部长、人事处长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近期学院拟任组织部人选已按程序向省委教育工委提交请示报告。三是时任党委工作部部长已调离组织部门,学院党委书记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任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审处处长已交流到其他高校任职,学院已将有关事项向个人通报。对人事处处长进行岗位调整。
(42)关于“执行干部工作政策规定不严格,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组织党委委员、党政办、组织部负责人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政策制度。二是2021年3月23日,分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时任党政办主任已交流到其他高校任职,学院已将有关事项向个人通报,建议免予问责。三是制定回避制度。出台学院《人事管理回避制度》,加强对任职岗位和履职情况的监督约束。
(43)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严格,有的处级干部未经审批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有教职工违规因私出国(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处级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审批情况,经排查未发现其他未经审批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情况。严格执行学院《领导人员兼职管理办法》,党委副书记兼任福建省职业教育技术学会副会长、副院长兼任福建省环境教育学会副会长事项已再次向省委教育厅党组报批;副院长辞去原兼任的福建省水利行业协会副会长职务。二是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再学习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强调事前审批、借用及归还时限要求及纪律要求。三是加强教职工日常管理,将未经审批兼任社会团体职务和违规因私出国(境)等违规行为与职称晋升、干部提拔、评优评先结合起来。重新设计副科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动态管理台账,在现有台账样式的基础上增加出入境时间、党委会是否审批、借出人或接收人签字等条目。四是要求违规因私出国(境)教职工进行情况说明,对3名教职工进行批评教育。经调查另一名教职工出国(境)符合组织批准要求,审批时间内只前往泰国旅游,未入境越南。
3.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44)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学院党委未研究学生党建工作,未听取下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深入对照检查。严格执行学院《党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研究学生党建工作和听取下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作为党委会固定议题,印发2021年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召开学院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总结2020年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部署2021年工作。开展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检查组专门听取了各党总支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召开2020年度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会议,6位党总支书记就2020年度抓党建情况进行述职,党委书记逐一点评,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代表对总支书记抓党建情况进行现场评议。召开党委会听取学院2020年学生党建工作并研究部署2021工作。
(45)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未研究落实‘对标争先’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方案,2021年3月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分组深入5个二级系党总支和机关党总支开展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二是党委研究出台《2021年度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基本标准和考评指标》,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召开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推进会,研究学院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出台学院《2021年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方案》,建设院级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持续深化对标争先工作。
(46)关于“党建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学院党委会议研究两名以上人员入党时未按规定逐个审议和表决”问题。学院党委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按规定逐个审议和表决。2021年1月11日、3月23日在研究许双斌等19位同志入党事项时已严格按照规定逐个审议和表决。二是针对“未执行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问题。学院党委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的通知》,将党支部年度考核工作融入年度达标创星活动中,促进基层党支部建设整体质量提升。三是针对“未建立党建督促整改反馈机制”问题。扎实开展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将党建工作作为学院各党总支落实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检查内容,并制定问题清单,各党总支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党建督促整改反馈机制。
(47)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教师党员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专项整改工作,目前已梳理完成基层党支部近四年发展教师党员情况,截至目前已有3名青年教师递交入党申请书,1名青年教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召开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推进会,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建立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党员专业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三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下一步,学院将进一步规范民主党派吸纳成员的程序,加强和规范统一战线工作。
(48)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未配齐专职副书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2021年干部选任方案,目前,学院已在5个有学生的二级党总支中配备2名副书记,下一步学院将继续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编制总数在有学生的二级党总支分批配齐配强专职党总支副书记。
(49)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未按规定上党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制定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计划,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2020年12月,学院党委委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进行深入的集体学习研讨,为教师和学生上7场专题党课。2021年4月,学院党委委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围绕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向教师和学生上了6场专题党课,各党总支组织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上了16场专题党课。
(50)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有支部未召开支委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的机关党总支第五党支部书记、第八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召开学院党建工作例会暨党务干部培训会,组织院系两级党务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制度。三是组织部将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情况纳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1+X”履行监督职责任务清单。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作为学院各党总支落实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检查内容,并检查出涉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问题8条。
4.干部担当精神不足
(51)关于“干部服务意识淡薄,多收的新生住宿费未及时退还”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学院对已缴纳学费的2020级新生,于2021年1月13日共将13.61175万元住宿费退至学生个人账户;剩余2.01225万元,因学生尚未缴费,学院将在学生应缴纳学费总额中直接扣除住宿费应减少的部分。举一反三,学工部门制定《学生信息管理办法》,出台学工部门服务承诺制、日常事务工作规范、首问负责制等管理办法,加强生管人员工作规范和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
(52)关于“干部服务意识淡薄,部门工作推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0年12月已完成该生学籍恢复工作。二是修订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明确责任部门职责,加强审核把关。三是按照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认定教务处工作人员为二级教学事故,并予以全校通报批评,责任人2年内不能参加各类评优、评先。开展教学管理部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检查工作,组织院系教学管理工作人员学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等文件,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53)关于“干部服务意识淡薄,有党务干部工作不负责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时任电力工程系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已离职,建议免予追责。分管领导对电力工程系党总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大兴调研和落实之风,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务干部联系师生、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意识。三是举办党务相关规定的学习,组织院系两级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员发展和党员发展档案管理等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把严格规范管理与优质高效服务结合起来,并将机关服务意识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54)关于“担当作为仍有差距,立项的汽车技术实训基地未建设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汽车技术实训基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挂图作战,明确时间节点,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目前驾校室外训练场已基本建成,并试运行,资质已由合作单位向永安市交通局申报,场地已验收。实训基地场地建设已完成,汽车技术实训基地项目将投入使用,可满足学生实习实训使用。
(55)关于“担当作为仍有差距,有副处级干部因年终考核不合格而主动辞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央和省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的意见精神,出台学院《关于进一步激励全校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党委在研究实施意见时明确要求2021年的干部选拔和调整要注重担当作为情况的考核。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通过学院领导讲党课、开展专题集中学习研讨、为师生办实事等,进一步激发干部履职尽责热情和宗旨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学院《2020年部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取消“排名在后20%绩效等级为C级”制,将担当作为(目标任务和改革创新完成情况)情况作为部门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学院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56)关于“整改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逐一反思整改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二是针对这次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学院党委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党委会,成立学院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系部(马院)党政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委会部署推动落实,主持召开5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进展,研究对策,解决问题,统筹推进。学院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三是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结合1+X专项检查机制,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做到“抓长抓常”。
(57)关于“上轮巡视反馈的问题个别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轮巡视“科技服务公司院企不分”整改不到位问题。学院已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属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学院《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上报省教育厅并获得批复,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服务公司改制为“福建水院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按《公司法》规定,成立董事会、监事会,独立履行各项公司业务。二是针对上轮巡视“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违规领取劳务补贴问题(应清退11.42万元、已清退6.6万元、未清退4.76万元)”整改不到位问题。经核实,我院上轮巡视期间统计院领导班子成员实际清退为6.56万元(学院党委原书记设计费1000元当时没领取,多交1000元于2017年2月份已退还给本人)。未清退4.76万元。经与上轮巡视组、省委巡视办沟通后,对于院领导有实际承担设计任务、授课任务、项目指导的,依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福建省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闽教综〔2002〕3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教科〔2010〕9号)以及符合学院《关于部门(系、部)创收分成的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规定发放的技术咨询费,因发生在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和总额核定之前,属于合法收入。从2016年起学院明确院领导不得领取任何劳务费,2017年4月15日,学院也出台了《学院社会服务收入分配与管理办法》。三是针对“电力系发放劳务费问题(原系主任1.24万元,原副主任0.86万元未清退)”整改不到位问题。经核实,原系主任1.24万元,原副主任0.86万元,是依据学院《关于部门(系、部)创收分成的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规定发放的劳务费和实际承担培训上课任务领取的课酬,且发生在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和总额核定之前,属于合法收入。四是针对“科技经费列支电话费、劳务费问题(应清退8.81万元,已清退6.96万元,未清退1.85万元)”整改不到位问题。经核实,收回6.39万元,未清退2.42万元。依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福建省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闽教综〔2002〕3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教科〔2010〕9号),以及学院《教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闽水院〔2007〕147号)等文件规定,发放章某某3000元、毛某某3000元、郑某某2400元的精品课程建设费,以及罗某某课题支付给学生及校外人员10000元、蔡某某课题支付给学生及校外工作人员300元、张某某课题支付给学生及校外人员工作人员3300元属于合法收入。许某某发放的2200元,该同志已于2015年4月辞职,目前无法联系上。针对上述事项,学院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控、加强培训,提升学院整体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五是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学院未对企业进行审计监督问题,截止2020年10月,学院仍未对科技服务公司开展经济活动和财经纪律执行方面审计”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学院已委托永安燕江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服务公司开展资产和2020年度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未发现违规情况。
(58)关于“对能源审计和主题教育检视提出的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纳入整改方案,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一是关于能源审计3个整改不到位问题。1)针对“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工作未整改,目前仍未设置专职人员”的问题,制定学院《能源管理办法(试行)》,调整后勤处职工1人为能源管理专职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对能源消耗状况实时监控管理。2)针对“教室led灯100%覆盖未整改到位,目前仍有部分教室使用日光灯”的问题,学院投入12.3932万元,并已在7月底完成教室led灯100%覆盖;3)针对“洗手台的控制方式改为红外线感应开关未改造”问题,学院共投入7.6万元对水龙头进行改造,已全部完成225个洗手台水龙头控制方式改为红外线感应开关的改造。二是关于主题教育检视的3个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1)针对“干部‘本领恐慌’问题依然存在”问题,2020年以来,为提升学院干部能力,学院通过古田干部学院举办2020年管理干部培训班,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开展干部日常教育培训,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开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网络专题培训班,积极开展党史教育活动,激发广大干部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热情和信心,提升履职尽责的本领;出台学院《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的实施方案》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下一步学院将根据实际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加强干部多岗锻炼,提升本领。2)针对“文山会海整改不到位”问题,研究通过学院《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会议、行文规范,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严格控减文件数量和篇幅;规定每周五为无会日,原则上不召开内部工作会议,取消学生解除处分等情况发文。加强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控制和解决“文山会海”问题。3)针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仍然未突破”问题,出台学院《2021年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方案》,目前已遴选建设3个院级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省或国家级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2.学院纪委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
(59)关于“督促整改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督查组,挂靠纪委办,纪委书记担任组长,负责巡视整改任务的督查督办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结合巡视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学院纪委出台《关于建立纪委委员和纪检干部联系单位制度》,构建“服务指导、沟通协调、调查研究、监督检查”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将督促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纪委办干部分工负责,责任到人,跟进监督,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二是开展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对照整改措施、工作进展、整改时限、完成情况,逐个对账销号。重点对本轮巡视需长期整改问题和上一轮巡视未整改到位问题制定监督清单;召开会议,约谈有关部门,听取整改情况。本轮巡视整改以来,院纪委认真分析研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核查,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本轮巡视共问责干部25人,办结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经函询、初核,予以采信了结。三是将监督巡视整改工作纳入院纪委年度工作重点,根据巡视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深化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60)关于“责任追究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托永安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就学院新校区工程续建项目结算事宜进行审计,结算审核价为2.20922504亿元。二是“新校区工程委托代建,违反规定超标准计提支付代建费,造成损失问题,未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针对这个问题,在上轮巡视中学院作了《新校区工程续建项目代建情况说明》,并提出2项整改措施:1)学院将认真吸取教训,在以后代建项目上严格按《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协商代建费,签订代建合同;2)制定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和完善对外合同的签订工作,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院合法权益。整改措施得到上一轮省委巡视认同。针对《新校区工程续建项目代建情况说明》中提到的“上届学院党政班子多次研究后认为建发集团垫资代建2亿元可使学院减少财务成本1000万元以上”的相关证据重新进行了查证。据核实,因福建文龙新城开发有限公司未能取得银行贷款,也无法向我院拆借2.5亿元。为此,在学院向房地产开发商交地之前,由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老校区土地中标方)先向永安市政府拨款土地出让款,再由永安市政府拨付给我院,由我院向代建公司拨付新校区建设费用,提前拨付的2亿元也未结算利息,视为“新校区代垫资金”。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永土收购〔2012〕第3号)约定第六条约定,即在收储地块及地面物按原状(除动产部分)交付后六个月内,水院承担所用款额按实结算的期间银行利息。按产生利息=2亿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5.6%×180天÷365天测算,学院可节省财务费用552.33万元,也为新校区建设顺利开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鉴于当时实际情况,为推进新校区顺利建设,确保师生按时入驻,且未造成实质性损失,所以未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依规依纪将信访件转问题线索,通过函询和初核的方式开展核查,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现已了结。另外,学院根据省委巡视组、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专项组反馈的问题,逐一落实,对3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16人。
因违规登录“书记信箱”删除、篡改有关举报信,吴良斌同志被党内警告处分。因工作马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党委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计划党委文件的文号冲突,刘玉萍同志、黄薇娜同志被书面诫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问题
1.转入长期整改的问题
(1)关于“在推进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工作方面,未进入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行列”的问题。目前,学院正以建设省级“双高校”为契机,大力提升内涵建设和办学条件。同时,第一轮国家级“双高校”已评选完成,“双高校”的评选条件(标志性成果)也发生了变化,学院现重点围绕《全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向上申报承接任务38项,为新一轮国家“双高校”建设奠定基础。需转入长期整改。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未配齐专职副书记”的问题。目前,学院已在电力工程系新配备专职副书记,下一步将根据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干部选任条例,继续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原则,在有学生的二级党总支分批配齐配强专职副书记。学院目前正在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系部调整,同时,干部培养和配备是一项系统工程,特别是专业化干部的培养需要一段时间的实践和磨练,需转入长期整改。
2.未在三个月集中整改期限内完成但又可以明确办结时限的问题
关于“未交付使用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问题。2021年4月13日,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终止与中标公司的合同。学院已追加2021年资产采购预算50万元,启动新一轮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预计2021年12月底完成。
(二)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提请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解决的问题
(1)关于“专职思政课教师和学生比低于规定要求,部分专职思政课教师为非在编人员”的问题。下一步,学院将根据需要启动第二批专职思政教师招聘。同时,因学院编制紧缺,无多余编制用于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学院将继续向上级寻求解决编制问题,争取进入福建省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试点单位,因此编制问题一时难以解决。
(2)关于“专职辅导员和学生比低于规定要求,有部分专职辅导员为非在编人员”的问题。下一步,学院将根据需要启动第二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同时,因学院编制紧缺,无多余编制用于招聘专职辅导员,学院将继续向上级寻求解决编制问题,争取进入福建省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试点单位,因此编制问题一时难以解决。
五、下一步整改思路
下一步,学院党委将继续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力度再加强,突出常态长效,推动学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学院一切工作,不断强化“两个维护”的自觉性。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和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学院党委将继续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督专责,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继续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突出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推进反腐败斗争。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最新的细则、措施,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发现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四)持续推动事业发展。结合巡视整改工作,强化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健全一套制度。学院党委将以巡视整改为有利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充分运用巡视成果,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学院改革发展实际紧密联系起来,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双高校”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8-8823835;
通信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电子邮箱:fjsdxybgsxx@163.com。
中共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