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近日接到邀请,参加某区属国有企业党支部的教育整顿大会。“通过学习相关法规,如今脑子里有了纪律这根弦,以前习以为常、不以为然的事情,真的就不敢去碰了。”该国企负责人沈某被处分后,悔恨地说。
今年年初,呈贡区纪委监委收到一个举报件,一张区属国有企业2019年年会照片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照片显示活动的地点在当地一家五星级酒店。国企在五星级酒店办活动背后是否存在违纪问题,该区纪委监委随即对此情况开展调查核实。
为查清真相,该区纪检监察干部来到照片显示的五星级酒店,调取该国企2019年年会消费账单,并且走访该国有企业,收集相关财务报销凭证和银行流水。固定证据后,该区纪检监察干部与国企负责人沈某谈话。
“请问这张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地点在哪儿?”谈话人员指着照片问沈某。
“这是在2019年1月19日,我们公司组织工会活动,地点在一家五星级酒店。”沈某坦然回答。
谈话人员追问:“作为国企,为什么会选择五星级酒店开展工会活动?这符合相关规章制度吗?”
沈某开始紧张起来:“最早定的工会活动在一个农家乐,但是到达后觉得条件一般,大家就临时想去这个酒店。本来活动就是让大家放松的,既然有明确的意向,我也就同意了。当时也不了解有关规定。”
“根据《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所有工会活动须当天往返,并且对于人均餐费标准也有明文规定,精打细算,节约开支。作为国企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而不是麻痹大意、不顾规章制度。”谈话人员说。
最终,沈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积极配合调查。经核实,这次活动以工会活动为幌子,实则花费公款大吃大喝,房费、餐饮费、购买活动伴手礼等各项支出共计62010元,人均消费达到1632元,给国有资产造成了损失,在当地国企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2021年8月,该国企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司财务总监曾某受到记过处分,违规支出的62010元已由参加此次年会的个人退还。(通讯员杨俊峰)